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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程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24 15: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自然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1四川程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510105MA65Q67PXA




陈仕杰



雅应急罚〔2025〕执四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四川程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具体违法事实: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四川程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虽在监测中心装修改造项目设有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岗位,但四川程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安排并督促项目经理王秀英及安全员胡巧玲到岗履职。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从业人员三级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未对从业人员邓学庆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导致从业人员邓学庆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
(3)隐患排查不到位。未落实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人员邓学庆拆除墙体时采用从墙体上部、侧面切断拆除,然后掏掘墙体底部使其倒塌的方式施工,导致剩余墙体结构失稳突然倒塌的事故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对四川程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1万元(伍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51

2025/12/172026/01/012026/12/17雅安市应急管理局11511600731624837T雅安市应急管理局1151160073162483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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