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心愚主持召开全市生态环境系统“6·1”芦山地震灾损情况评估暨灾后重建工作会,芦山、宝兴、天全等5个县(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市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市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要求各参会单位严格按照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6·1”芦山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开展“6·1”芦山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结合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实际,客观准确反映和全面及时掌握灾害损失情况,为灾后救助及灾后重建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
陈心愚强调,要深刻认识“6·1”芦山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对我市编制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灾害损失评估各项工作。要认真按照评估程序和办法,做好对县(区)指导和督促,综合分析、系统上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要严格工作纪律,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