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公示表 (2025年6月25日) | ||||||||
序号 | 信访件编号 | 所属县市区 | 详细地址 | 举报内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SD20LD0620YA01 | 芦山县 | 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周村李家湾组 | 反映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周村李家湾组顺安机砖厂(法人张某,其配偶为当地水务局公职人员),该厂燃烧煤炭用于生产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夜间生产时产生较大噪音。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芦山县顺安机砖厂(以下简称“顺安砖厂”),成立于2006年,地址为芦山县思延镇周村李家湾组。法定代表人为张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6742261285N,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芦环审批〔2016〕21号),2019年3月完成环评验收(芦环验〔2019〕2号),办理有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511826742261285N001V)。生产工艺为原料→粗破→细破→滚动→制坯→切坯→烘干→焙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经废气治理设施(砖瓦窑→湿式旋涡脱硫塔→PP减压房→除雾器+离子除尘→塔顶烟囱排放)处理后排放,该公司环评指出,卫生防护距离为按生产车间起50m范围内,未禁止夜间生产。 二、现场核实情况 (一)关于“该厂燃烧煤炭用于生产造成严重空气污染”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6月21日,现场检查时,顺安砖厂在生产,生产原料主要有页岩、煤矸石和煤炭,生产废气经湿式旋涡脱硫塔→PP减压房→除雾器+离子除尘处理后排放,废气治污设施在运行,未见异常。该公司废气总排口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设备按要求开展了运行维护,设备运行未见异常,查阅今年来及当日在线监测数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见日均值超标情况。查阅近两年来企业自行监测检测报告(监测项目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显示其生产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要求。 (二)关于“夜间生产时产生较大噪音”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环评要求该公司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住户的位置、夜间及午间不进行破碎等高噪声作业,6月21日夜间,现场检查时,顺安砖厂仅湿坯干燥及烧结工艺在生产,生产车间(含破碎工艺)及料场设置于西北侧(远离住户的位置),符合环评要求,生产过程中确有噪声产生。根据现场踏勘,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住户,离该公司最近一户居民位于厂界东南侧约12米,但距生产车间约118米,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 | 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帆 责任单位:芦山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芦山县思延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芦山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局长乐军、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呈祥、芦山县思延镇镇长胥雪锋 从6月21日开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帆全程督促、督导有关部门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了该信访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顺安砖厂开展生产废气、噪音监督性监测,一旦超标严肃查处。(2025年6月22日已完成采样) 二是责成顺安砖厂加强管理,确保生产废气、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要求落实好自行监测工作。(长期坚持) | ||
2 | SD20LD0620YA02 | 雨城区 | 雨城区青江街道西网国际酒店三雅加油站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青江街道西网国际酒店三雅加油站附近北外环夜间车辆噪音扰民严重,路面破损后噪音尤其明显,影响周边住户的正常休息,要求设置隔音带减少噪音,及时维修破损路面。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北外环线改造整治工程建设单位为四川黎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明咨询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于2022年7月6日开工,2023年8月11日竣工验收。建设内容为对北外环线进行改造,起点与S104线相接经姚桥镇、沙湾村、终点至于康藏路与G318线相较处,全长11.8公里,红线宽度8/21/27/49米,双向四车道,配套建设交通工程,平面交叉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等。2024年2月,黎明咨询公司将北外环道路移交至雅安市国雨市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其负责道路后续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群众反映三雅加油站附近北外环夜间车辆噪音扰民严重,路面破损后噪音尤其明显,要求设置隔音带减少噪音,及时维修破损路面问题,经黎明咨询公司核实,该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未发现三雅加油站附近北外环路面破损情况,但北外环青鼻山隧道周边路段存在路面破损及占道施工情况。噪音出现系重型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及轮胎与路面摩擦引发。交警支队已在该路段安装禁鸣和限速标志。 | 责任领导:直属一大队大队长任俊旭、四川黎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钟鸣 责任单位: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川黎明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责 任 人:直属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屈勇、黎明咨询公司杨尚杰 处理情况: 一是交警支队已出动警力15人次,对北外环货车超速,违法鸣笛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暂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下一步,交警支队将加大对北外环货车的整治力度,如发现违规鸣笛、超速等问题将依法查处。 二是雅安市国雨市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加强道路巡查维护和管理,发现路面破损情况及时维修,北外环青鼻山隧道周边路段待施工工程完工后及时维修。 三是设置隔音带的事宜因涉及规划设计,将纳入城市规划逐步落实。 | ||
3 | SD20LD0620YA03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西城街道县前街227号大院 | “雅安市雨城区西城街道县前街227号大院楼下餐馆营业时产生严重油烟,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县前街227号大院楼下有6家店铺,分别为1家牛杂汤锅、1家面馆、2家熟食店、2家早餐店。 “伊清园牛杂汤”:店招名称“伊清园清真牛杂汤”注册名称“雅安市雨城区伊清园牛杂汤汤锅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苏某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火锅制售;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证件号:92511802MA67GBTPOR,注册日期:2012年10月29日,经营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解放路“解放路商住楼”1栋1楼10号 “王妹面馆”:店招名称“王妹面馆”注册名称“雅安市雨城区王妹面馆”,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王某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小吃服务;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证件号:92511802MA654W6D69,注册日期:2019年03月27日,经营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解放路35号 “罗记甜皮鸭”:店招名称“罗记甜皮鸭”注册名称“雅安市雨城区罗继川甜皮鸭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罗某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熟食制售;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证件号:92511802MAE60YYR8T,注册日期:2019年03月05日,经营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解放路39号。 “草坝张鸭子”:店招名称“草坝张鸭子”注册名称“雅安市雨城区张雅琴鸭子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张某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肉及肉制品制售;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证件号:92511802MA63U9J34G,注册日期:2013年07月02日,经营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解放路47号“解放路商住楼”1幢1楼2号。 “豆浆爱油条”:店招名称“豆浆爱油条”注册名称“雅安市雨城区鲁味早餐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邹某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证件号:92511802MADQXLNU3D,注册日期:2024年07月15日,经营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解放路47号“解放路商住楼”1幢1楼13号。 “锐锅酱肉包”:店招名称“锐锅酱肉包”注册名称“雅安市雨城区锐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经营证件号:92511802MABYSYLM17,注册日期:2024年09月04日,经营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解放路“解放路商住楼”1幢1楼10号。 以上6家店铺均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雅安市雨城区西城街道县前街227号大院楼下餐馆营业时产生严重油烟,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问题。 县前街227号大院楼底餐饮店铺共计6家(1家牛杂汤锅店、1家面馆、2家熟食店、2家早餐店)。2025年6月21日至6月22日,执法人员联合西城街道办事处和西大街社区工作人员在早上8:30及晚上18点对该6家店铺进行检查:“伊清园牛杂汤”主要经营汤锅,营业时间在18点—22点,该店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王妹面馆”主要经营面食,营业时间在7点—14点,该店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罗记甜皮鸭”主要经营甜皮鸭,营业时间在8点—12点,在制作甜皮鸭过程中油炸鸭子会产生油烟,该店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草坝张鸭子”主要经营熟食卤鸭及各种凉拌菜,营业时间在8点—18点,在油炸鸭子和制作熟油辣椒(几天制作一次)过程中会产生油烟,该店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豆浆爱油条”主要经营油条和豆浆,营业时间在7点—12点,在制作油条过程中会产生油烟,该店铺已安装大功率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锐锅酱肉包”主要经营包子馒头稀饭等早餐,营业时间在7点—11点,仅产生水蒸气,并未产生油烟,该店铺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 综上,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四大队;责任人: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杨伟。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大队副大队长:李烨。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6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向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家对所有油烟净化器进行再次清洗,经营期间全程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并定期清洁和更换净化器滤网等耗材。 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餐饮商家油烟净化设施日常运行、定期维护情况的抽查,不定期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商家餐饮油烟排放情况。 三是雅安市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油烟污染等问题突出区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已完成),加强巡查及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 ||
4 | SD20LD0620YA04 | 荥经县 | 雅安市荥经县龙苍沟镇发展村4组39号 | 反映雅安市荥经县龙苍沟镇发展村4组39号杉树林休闲山庄隔壁的农户饲养的鸭子,产生严重的噪音以及异味,环境脏乱差。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龙苍沟镇发展村4组39号杉树林休闲山庄隔壁的农户”仅有1户,户主为村民王某某,一般农户。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饲养的鸭子产生严重的噪音以及异味,环境脏乱差问题”。经查,问题部分属实。6月21日-6月22日,龙苍沟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王某某家饲养家禽,土鸭1只、剑鸭2只、鹅3只、鸡18只,均在自家庭院范围内饲养。土鸭1只喂养于庭院右侧菜地内,鸭舍背靠杉树林休闲山庄院墙;2只剑鸭、3只鹅和18只鸡圈养于庭院左侧菜地,圈舍距杉树林休闲山庄约50米,周边无其他邻近住户。养殖现场管理相对规范,家禽在圈舍内活动,粪污用于堆肥还田,无过量堆积情况,偶有家禽鸣叫或扑腾声,有一定家禽粪污气味,未发现能造成严重噪音、异味以及环境脏乱差情况的问题存在。综上,“雅安市荥经县龙苍沟镇发展村4组39号杉树林休闲山庄隔壁的农户饲养的鸭子,产生严重的噪音以及异味,环境脏乱差”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荥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向东 责任单位:荥经县龙苍沟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荥经县龙苍沟镇党委书记 韩德弘扬 整改情况: 6月21日-6月22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向东全程督导荥经县龙苍沟镇人民政府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人整改情况: 一是由龙苍沟镇人民政府和发展村村民委员会,对被投诉农户王某某进行沟通,告知养殖相关卫生与环保政策,要求农户提高畜禽养殖环境卫生管理意识,定期做好禽舍消毒、粪污堆肥还田等规范操作,保持环境卫生。 二是安排村组干部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因养殖导致的噪音、异味以及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农户落实整改,规范养殖行为。 三是龙苍沟镇人民政府会同发展村村民委员会开展被投诉人邻里纠纷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做好问题处置,防范纠纷扩大,切实维护辖区内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 ||
5 | SD20LD0620YA05 | 荥经县 | 雅安市荥经县新添镇上坝村9组 | 雅安市荥经县新添镇上坝村9组熊家山工业钢铁铸造厂通宵生产时产生严重的噪音、粉尘铁屑,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长期呼吸含粉尘铁屑的空气,影响身体呼吸系统健康,以及影响生态植被生长,曾向环保局反馈要求整改未果,要求工厂搬迁或协调村民搬迁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对象为四川新荣绿色智能金属铸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2MA6A02GA63,成立于2021年7月29日,位于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新添镇。目前,企业已建成两条轨道、交通构件生产线,具有年产锚垫板20000吨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为:制芯—熔炼—浇注(造型)—抛丸—打磨—钻孔—成品。该企业于2023年12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雅环审批〔2023〕19号),2024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证(证号:91511822MA6A02GA63001Q),2024年4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环评要求:(一)制芯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造型浇注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喷淋塔+除雾器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电炉熔炼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铸件整理抛丸粉尘通过抛丸机设备密闭+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旧砂处理粉尘通过密闭抽风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二)通过密闭厂房、对高噪设备采用隔声间、单独设置空压机房等措施降噪。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雅安市荥经县新添镇上坝村9组熊家山工业钢铁铸造厂通宵生产时产生严重的噪音、粉尘铁屑,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长期呼吸含粉尘铁屑的空气,影响身体呼吸系统健康,以及影响生态植被生长,曾向环保局反馈要求整改未果,要求工厂搬迁或协调村民搬迁”问题。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四川新荣绿色智能金属铸造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其设备运行时会产生一定噪音,该企业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对生产车间进行全封闭、对抛丸设备(高噪设备)安装隔声间、单独设置空压机房等噪音防治措施,减少了噪音传播。查阅了企业202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噪声监测报告,显示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检查时,企业密闭车间内两条生产线正在运行,相关噪音防治设施均完好无异常,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现场使用便携式噪声监测设备对厂界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未超标。该公司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通过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除雾器等环保设施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筒排放烟气无异常现象。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企业废气监测频次为每年一次,经查阅2024年4月26日企业自行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对企业厂界和周边环境进行了巡查,发现只有企业生产车间及厂区地面有少量无组织散排粉尘,未在厂区以外环境中发现粉尘现象,且厂区周边环境植被生长状况良好。该企业每年均会组织全厂一线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组查阅2025年3月10日体检中心出具的该企业67名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报告,未发现明确由职业因素导致的呼吸系统健康损害病例。2025年3月22日,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接到政府热线转办信访件,反映四川新荣绿色智能金属铸造有限公司夜间噪音扰民、粉尘大的环境问题。接到投诉反映后,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赓即进行现场核查,发现企业生产过程确有一定噪音,但相关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检查人员已要求企业一是完善产噪设备隔音降噪措施,禁止夜间使用高噪设备生产,减少噪音扰民;二是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气有效收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荥经生态环境局于3月26日将处理情况进行回复,后续未接到重复问题投诉反映。2025年6月22日现场检查时,企业已按上述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开展厂房建设,企业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50米范围内为卫生防护距离,经核实,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雅安市荥经县新添镇上坝村9组熊家山工业钢铁铸造厂通宵生产时产生严重的噪音、粉尘铁屑,影响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长期呼吸含粉尘铁屑的空气,影响身体呼吸系统健康,以及影响生态植被生长,曾向环保局反馈要求整改未果,要求工厂搬迁或协调村民搬迁”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荥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雄 责任单位:荥经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 责 任 人:荥经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局长李华林 6月22日开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雄全程督导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等部门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荥经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生产时严格关闭车间大门及窗户,加强车间密闭管理,夜间生产禁止使用抛丸等高噪设备,减少无组织废气及噪音排放。(立行立改) 二是荥经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废气治理设施、噪音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务必保证生产期间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同时做好厂区内部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地面粉尘。(长期坚持) 三是雅安市荥经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企业废气及厂界噪声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完成时限:7月25日) 四是新添镇人民政府做好与企业周边群众的沟通和解释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解释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减少群众疑虑。(长期坚持) | ||
6 | SD20LD0620YA06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正黄金域首府1期3栋2单元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正黄金域首府1期3栋2单元楼顶有居民种植蔬菜时使用农家肥,产生大量蚊虫,较大异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雅安市雨城区正黄·金域首府一期小区(以下简称“正黄一期”),该小区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6号,于2012年开工建设,2013年竣工交付,开发商为雅安市正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四川汇德智慧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汇德物业”)。正黄一期共13栋20个单元2681套(其中:住宅2295套,商业386套)。汇德物业于2013年成立,注册地为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5号,法定代表人刘某某。2011年6月通过与雅安市正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入驻正黄一期。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雅安市雨城区正黄金域首府1期3栋2单元楼顶有居民种植蔬菜时使用农家肥,产生大量蚊虫,较大异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 经核实,正黄·金域首府一期小区1期3栋2单元部分住户在屋顶种植蔬菜,使用自来水进行浇灌,未施用农家肥,未发现有异味情况。调查组对该栋相关住户进行了走访,住户反馈,楼顶种菜在夏季高温时节易滋生蚊虫。 综上,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彭晓东 责任单位:雨城区住建局 责 任 人:雨城区住建局局长杨波 关于“雅安市雨城区正黄金域首府1期3栋2单元楼顶有居民种植蔬菜时使用农家肥,产生大量蚊虫,较大异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办理情况。 一是汇德物业于6月21日对正黄一期3栋2单元楼顶种菜的住户进行了劝导,安排人员清理了屋顶种植的蔬菜,并对种菜区域进行了全面消杀。(已完成整改) 二是要求汇德物业强化对小区公共区域的日常巡查与管理,尤其是楼顶等区域。一旦发现存在违规种植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并督促整改。同时,在小区内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携手维护小区优良的居住环境。 | ||
7 | SD20LD0620YA07 | 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南三路38号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南三路38号废品回收站紧挨医院与居住区,存在严重的扬尘以及夜间噪音扰民情况,要求废品回收站搬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雅安市雨城区南三路38号废品回收站”全称为雅安市雨城区互利废旧物质回收站,位于雨城区南三路38号1层11号,经营者王某某,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802MA695CK11M,营业执照登记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日期2008年5月14日,经营场所面积约52平方米,主要业务为回收废旧纸板和少量瓶装水塑料瓶、废旧金属等。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6月22日,由雨城区经商局、河北街道、南二路社区联合开展现场调查。经查,雨城区互利废旧物质回收站现场1名工人正在装车转运废旧纸板,经周访周边商家和群众,雨城区互利废旧物质回收站偶有夜间装车转运情况,装车转运过程中产生一定噪音,该问题属实。 同时,对废旧物质堆放场所开展检查,该回收站业务为回收废旧纸板和少量废旧金属、瓶装水塑料瓶,不涉及拆解加工等工序,废旧物质均入门面堆放,无扬尘产生,该问题不属实。 按照《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个体工商户在社区从事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国家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该废旧回收站无违法违规经营情况,要求搬离该站点并无相关法律规定支撑。 综上,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政府副区长余均;责任单位:雨城区经济合作和商务局;责任人:雨城区投促中心副主任李天纵。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6月22日雨城区经商局现场向该经营户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做好门前卫生整洁和调整废旧物质装车转运时间,严禁夜间装车转运。(已完成) 二是6月23日该废旧物质回收经营户已作出书面承诺:即日起做好门前卫生清扫,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同时,立即调整装车转运时间下午15:00分至17:30分,避免噪音扰民,并主动搞好邻里关系,寻求取得群众谅解。(已完成) 三是雨城区经商局、河北街道办将根据职能职责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回收站点建设规范)GB/T45732—2025标准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践行绿色环保理念,推动绿色回收建设,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长期坚持) | ||
8 | SD20LD0620YA08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龙池村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龙池村小莹家庭农场(饲养猪、牛)产生较大异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汉源县小莹家庭农场,建场于2024年,现属于清溪镇富民村3组,法人代表冯某某,养殖场临界九襄镇龙池村,离周边龙池村农户约100米,2024年7月该农场办理了土地备案手续。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龙池村小莹家庭农场(饲养猪、牛)产生较大异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农场饲养牛103头,猪29头。建沼液池45立方米,建集粪池200立方米,建堆粪棚20平方米,该农场与种植户罗某、富民村20家农户签订了粪污消纳协议,干粪全用于200亩种植户罗某还田,液体粪污用于富民村20家农户种植100亩大樱桃施肥使用,粪污使用台账未建立,未发现养殖场周边2条水沟有粪污直排现象和粪污渗漏现象,场内有一定气味。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瑞泽 责任单位:汉源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勇、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强、清溪镇镇长曾代松、九襄镇镇长刘建国。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一是由清溪镇政府责令汉源县小莹家庭农场6月22日对养殖场内圈舍进行清理,并且定期进行消毒除臭,对农场周围的水沟进行清洗(长期坚持);二是规范粪污还田利用,建立处理台账(立行立改);三是九襄镇组织引导龙池村农户对龙池村属地水沟进行清理,保持环境空气清新(长期坚持)。 | ||
9 | SD20LD0620YA09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拓海第一江岸一期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拓海第一江岸一期物业将原售楼处外的绿化带硬化为停车场,破坏小区生态环境;物业将负二楼污水池的污水用于小区喷泉用水,以及小区绿化用水,产生严重异味。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雅安市雨城区拓海·第一江岸小区(以下简称“第一江岸”),该小区位于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388号,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3年部分竣工交付,开发商为雅安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重庆海源怡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海源怡物业”),第一江岸共25栋23个单元5548套(其中:住宅4181套商业1367套)。重庆海源怡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分公司2013年成立,注册地为雅安市雨城区姚桥镇拓海第一江岸1号楼一单元105房,法定代表人李某某。2010年6月通过与雅安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入驻第一江岸小区。该小区地下室无污水池及化粪池。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第一江岸一期物业将原售楼处外的绿化带硬化为停车场,破坏小区生态环境”的问题。 经核实,第一江岸一期售楼部外的绿化带位于小区红线范围内,部分区域下陷情况较为严重,给小区居民的出行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为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小区居民的出行安全,物业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后,对下陷区域进行了回填,并铺设了约30平方米的花岗石地面。同时,在硬化区域设置了禁停标识,加装了隔离设施。目前,存在个别住户偶尔将老年代步车辆停放在该区域的现象。此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物业将负二楼污水池的污水用于小区喷泉用水,以及小区绿化用水,产生严重异味”的问题。 经核实,第一江岸一期小区景观喷泉使用的是自来水,因抽水水带过长,白天会影响小区业主正常通行,所以偶尔会在夜间进行抽水,水取自小区南大门右侧消防栓,消防栓用水来自于小区公共区域自来水管网,水质清澈。小区化粪池位于室外地面绿化带内,未发现小区物业抽取污水用于小区喷泉的情况。 物业公司每半个月会对喷水池进行一次全面清洗。现场检查时,发现喷泉池水质良好,水面仅漂浮着少量景观树掉落的树叶和花絮,未闻到异味。 综上,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彭晓东 责任单位:雨城区住建局 责 任 人:雨城区住建局局长杨波 2025年6月21日,由雨城区住建局副局长吴诚、雨城区青江街道办副主任黄永成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一)关于“第一江岸一期物业将原售楼处外的绿化带硬化为停车场,破坏小区生态环境”的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要求海源怡物业进一步加强与小区业主的沟通,在进行涉及小区公共区域的改造等行为时,规范履行征求意见等程序,确保信息透明、流程合规,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二是要求海源怡物业切实做好售楼处外回填铺装区域的维护管理工作,对住户停车行为进行积极劝导,确保该区域整洁美观。同时,加强对小区整体绿化区域的养护力度,提升小区生态环境品质。 (二)关于“反映雅安市雨城区第一江岸1期小区物业夜间抽负二楼污水池的污水用于小区喷泉用水,有漂浮物,产生严重异味”的问题处理情况。 一是雨城区住建局已责令海源怡物业规范抽水时间,禁止在夜间居民休息时段开展抽水作业,降低对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喷泉池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增加对喷水池的巡查频率,及时清理池内漂浮的树叶、花絮等杂物,以保证喷泉池始终维持良好的卫生状态。 二是雨城区住建局将加大对第一江岸小区喷泉池水质及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要求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行,保障环境卫生。 | ||
10 | SD20LD0620YA10 | 名山区 | 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天空村3组 | 反映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天空村3组村民周兴群破坏叶嘉茶厂旧址的围墙,砍伐绿化树,用于种植庄稼,养鸡鸭鹅,要求恢复围墙与绿化林,禁止饲养鸡鸭鹅。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实,百丈镇天空村3组实为百丈镇天宫村3组,百丈镇天宫村3组无村民周兴群此人,实际被投诉对象为殷某某(女、49岁),现为天宫村3组村民。 二、现场核实情况 叶嘉茶厂位于百丈镇天宫村3组,原属于四川省南方叶嘉茶叶有限公司,该茶厂于2019年在成雅快速通道项目建设中被征拆。2022年,叶嘉茶厂资产及管理权限移交至百丈镇人民政府。目前,该茶厂作为过渡性安置用房,用于安置成雅工业园区搬迁户。 (一)关于“破坏叶嘉茶厂旧址的围墙”的问题:2025年3月,殷某某私自破坏其屋后临近的叶嘉茶厂围墙约2㎡,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砍伐绿化树,用于种植庄稼,养鸡鸭鹅”的问题:经了解,殷某某将茶厂内自然生长的杂木和杂草砍伐清理后,占用土地约80㎡,用于种植庄稼和饲养家禽。目前,该农户养殖家禽13只,包括鸡5只、鸭2只、鹅6只,占用面积约20㎡;种植玉米约20㎡,种植其他蔬菜约40㎡。因此,砍伐绿化树不属实,种植庄稼,养鸡鸭鹅属实。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袁敬雄 责任单位: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名山区百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周强 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百丈镇人民政府、天宫村村干部立即制止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殷某某限期清除占地范围内的养殖家禽并恢复破损围墙。6月22日,违规设置的拦网及家禽已全部清理完毕,受损围墙已完成修复。(已完成)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安排镇村干部不定期对集体和国有资产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此类问题。(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三是通过微信、村民代表会等渠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治意识,杜绝违规占用国有资产行为。(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 ||
11 | SD20LD0620YA11 | 石棉县 | 雅安市石棉县回隆镇竹马村 | 反映因石棉县回隆镇竹马工业园区污染问题被划为搬迁区域,现已经三年还未搬迁,安置房已修建五年,要求尽快解决污染搬迁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四川石棉工业园区前身为竹马工业迁建区。2009年,完成石棉县竹马工业园区规划编制,规划环评面积 10.74 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锌产业、硅产业、电石产业、磷化工产业。2010年2月,取得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石棉县竹马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川环函〔2010〕143号)。2012年12月,石棉县竹马工业园区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为四川石棉工业园区(川府函〔2012〕299号),核准面积仍为10.74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冶金、磷化工、新材料。2013年,启动四川石棉工业园区规划修编,规划环评面积仍为10.74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为冶金、化工和新材料为主。2014年 9 月,取得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石棉工业园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川环建函〔2014〕221号)。2021年,四川石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编制《四川石棉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形成评价结论并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截至目前,园区入驻企业44 家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因石棉县回隆镇竹马工业园区污染问题被划为搬迁区域,现已经三年还未搬迁,安置房已修建五年,要求尽快解决污染搬迁问题”的问题。经核实,园区搬迁是根据园区总规和规划环评确定,搬迁规划是根据产业项目落地情况逐步实施,并非投诉人反映的因污染问题划为搬迁区域。2018年6月13日,按照石棉县委 石棉县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石棉工业园区搬迁安置办法》的通知(石委办〔2018〕63号)文件,回隆镇赓即启动石棉工业园区范围内土地征占农户搬迁工作,现已完成搬迁安置360户1468人。按照园区总规和规划环评的要求,规划范围内已完成搬迁安置工作。剩余竹马村大林子组共计51户农户因不在规划搬迁范围内,目前未实施搬迁。 大林子组群众多次到村镇县三级进行反映,要求按照园区搬迁安置待遇进行搬迁。但因县内目前无搬迁安置计划,故未进行搬迁安置。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 关于“石棉县回隆镇竹马工业园区污染问题被划为搬迁区域,现已经三年还未搬迁,安置房已修建五年,要求尽快解决污染搬迁问题”。 责任领导:县政府副县长 李挺 责任单位:回隆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回隆镇党委书记王宁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下一步,石棉县回隆镇人民政府将结合本镇镇情,持续做好周边群众搬迁安置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精准回应关切。 | ||
12 | SD20LD0620YA12 | 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中路阳光家园小区与和平小区中间十字路口 | 雅安市雨城区和平中路阳光家园小区与和平小区中间十字路口的烧烤店夜间营业至1:00左右,产生严重噪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实,被投诉对象为“金算盘烧烤”和“野人部落烧烤”。 “野人部落烧烤”注册名称“雅安市雨城区野人部落烧烤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陈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小吃服务;食品销售。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证件号:92511802MA682ALFX8,注册日期:2020年11月17日,经营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和平西路93号B区4幢39号。 “金算盘烧烤”注册名称“雅安市雨城区春分烧烤店”,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李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证件号:92511802MAE41UMP45,注册日期:2024年11月12日,经营地址为雅安市雨城区和平西路93号B区83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阳光家园小区与和平小区中间十字路口的烧烤店夜间营业至1:00左右,产生严重噪音”问题。 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2025年6月21日20:30城管执法人员会同青江派出所民警现场核查,其中“金算盘烧烤”未营业,电话联系经营者了解情况,该店铺通常营业时间为17:00-1:00,但凌晨12点后只是偶有生意。“野人部落烧烤”正在经营,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店铺存在外摆情况,外摆所在位置符合“有序发展夜间经济,餐饮高峰时期允许适度外摆”要求,17:00-23:00期间,可在店外不影响通行的区域摆放座椅经营。经询问,店铺通常情况营业至凌晨1:00。执法人员通过走访周边住户,表示两家烧烤店营业期间夜间偶尔存在食客高声喧哗情况,噪音来源为外摆顾客用餐时个别顾客酒瓶酒杯碰撞声和较大声交谈。2025年6月22日19:30和23:00,执法人员分别对“金算盘烧烤”“野人部落烧烤”开展现场检查,“野人部落烧烤”未营业,“金算盘烧烤”正在营业,19:30现场检查时并未外摆经营,商家已对桌椅采用胶带包裹桌脚椅脚方式进行降噪处理。23:00再次检查时因正下雨,现场无食客就餐,老板等雨停后将外摆桌椅收回进店内,归店经营。2025年6月23日晚23:00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核查,无外摆情况,商家归店经营。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 ;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四大队; 责任人: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杨伟。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大队大队长胡剑波。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商家规范经营,严格遵守外摆时间,不得提前和超时外摆;提醒顾客文明用餐,23:00后归店经营,并提前清扫外摆区域,收拾座椅碗筷轻拿轻放,避免噪音产生,对超时外摆的,按照占道经营作行政处罚。 二是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加大禁噪巡查力度,并提醒顾客文明用餐,及时劝导和制止顾客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 | ||
13 | SD20LD0620YA13 | 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南郊乡坪石村2组 | 雅安市雨城区南郊乡坪石村2组胖妹羊肉对面的水沟堆积污水,产生严重异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 2025年6月21日16时,由雨城生态环境局牵头,协同周公山镇人民政府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核实,雅安市雨城区南郊乡坪石村2组胖妹羊肉对面的水沟长度约80米、宽度约30厘米、深度约25厘米,为水泥材料修建,一端已封堵一端未封堵,无盖板。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雅安市雨城区南郊乡坪石村2组胖妹羊肉对面的水沟堆积污水,产生严重异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 2025年6月21日16时,雨城生态环境局会同周公山镇人民政府至点位核查,经现场检查,该水沟无任何污水排入口,无餐厨垃圾等污水倾倒痕迹,经询问周边群众,该区域因前期拆迁工作,水沟已废弃未使用,在水沟左侧1米处有1个污水井,该污水井井口高出地面20厘米,井内存在少量积水,因井壁存在破损,内部污水泄露到该水沟,导致水沟堆积污水,可闻见异味。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雨城区副区长唐碧磊; 责任单位:雨城生态环境局、周公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雨城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 宇 周公山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杨 波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人整改情况: 一是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该水沟的疏通清洁及淤泥清掏工作,确保水沟清洁卫生,并对该水沟旁边污水井井壁破损部分进行修补,确保不再出现污水泄露情况。二是由镇村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严禁周边住户、商铺向水沟倾倒污水,发现污水管网破损情况及时进行维修。 | ||
14 | SD20LD0620YA14 | 名山区 | 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初级中学 | 反映名山区马岭镇中心小学有四棵古桢楠树,其中一棵在校园内,三棵在学校门口,学校门口的现归于当地社区管辖,但近期被社区以古树内部空置40%存在安全隐患为由进行拍卖砍伐,但此前并未对古树进行树龄检测以及挂牌保护,现被直接拍卖砍伐不合理,合理怀疑是因楠木价值高被售卖,并对部门砍伐审批手续合法性存疑,要求专家团队前往核查树木情况,公示树木健康状况,按照保护、移栽等措施对古树实施挽救保护措施。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岭社区马岭镇初级中学有四株桢楠树,一株位于学校内,权属为国有,为挂牌保护的三级古树,挂牌号51180300071,树龄230年,胸径约95厘米;其余三株位于学校门口围墙外,权属为中岭社区集体所有,胸径分别为64厘米、56厘米、52厘米,不属于名山区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的名木古树。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核实,2025年4月初,因“该三棵桢楠树位于学校门口、场镇主干道,紧靠学校宿舍楼,有多组电线、网络线与树木交叉,且树干中空已多年、树枝经常干枯断裂,对过往的学生、群众、车辆形成较严重的安全威胁”,且不是名山区人民政府认定和公布的名木古树,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人民政府向区自规局申请对该三棵桢楠树进行排危采伐。4月24日,区自规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查看桢楠树情况并向市林业局反映;4月27日,市林业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提出处理建议:“该三株树未在古树保护信息系统内,结合中空严重、根系有限、生长位置等因素,优先考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可以进行采伐排危”;5月8日,马岭镇中岭社区发布“关于对马岭镇初级中学围墙外桢楠树采伐排危的通告”,向群众征求桢楠树采伐排危意见,公示15天后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5月28日,马岭镇向区自规局提交林木采伐申请,经区自规局党组研究同意后,马岭镇中岭社区于6月9日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6月12日,马岭镇依据《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中岭社区桢楠树公开竞拍公告”;6月18日,雅安市名山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马岭镇组织召开桢楠树竞拍会,并成功竞拍,目前处于公示期,暂未采伐。6月22日,经区自规局再次调查核实,该三株桢楠树不是挂牌古树,采伐审批材料完善、合法有效。 | 责任领导: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德锦 责任单位: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钟磊 雅安市名山区马岭镇人民政府镇长 唐旭 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由马岭镇人民政府督导中岭社区按流程处置三株桢楠树,采伐时积极与学校、国家电网、电信公司等协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组织采伐排危。(整改时限:2025年8月31日前) 二是名山区自规局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相关政策宣传,马岭镇人民政府妥善做好周边群众解释说明工作,减少群众误解,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 ||
15 | SD20LD0620YA15 | 名山区 | 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森林公园水厂 | 反映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森林公园水厂背后巨桉林被水厂承包给私人砍伐种果树,要求部门核查是否准许,其余承包者是否可以砍伐后种植果树。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地块在黑竹镇黑竹关村凤凰庙(小地名),土地地类为林地,林木权属为该村村民王某(男,44岁)所有。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地块已于2024年11月12日取得林木采伐许可(雅名林采字[2024]249号),采伐树种为巨桉,申请采伐面积为50.4亩,采伐后更新造林树种设计为油茶、黄柏(栽种株行距标准为3m*3m,按行距测算,50亩应栽种油茶和黄柏合计约3700株)。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地块面积约30亩,现地块内套种有油茶、黄柏和酸枣树幼苗,其中油茶、黄柏栽种株行距分别为2m*3m、3m*3m,实际油茶栽种1400株,黄柏栽种1100株。该地块套种酸枣树情形属实,但主要以种植油茶、黄柏树种为主,且未改变林地用途,套种符合造林更新要求,不存在毁林开垦行为。同时,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十二条,关于“大力发展林业经济。加快建设‘天府森林粮库’,扩大森林食物供给。鼓励各地在确保乔木林郁闭度不低于0.2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科学发展林下经济”有关要求,其余承包者也应该按程序报批,按要求合理合法种植。 | 责任领导: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德锦 责任单位: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钟磊 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坷遥 整改情况:一是由雅安市名山区黑竹镇人民政府妥善做好周边群众解释说明工作;二是加强全域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宣传,特别是采伐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林地的主要用途为植树造林等,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三是加强林地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破快林地行为,禁止毁林开垦栽种果树。 | ||
16 | SD20LD0620YA16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顺河隧道口白家沟、娃娃沟(同音)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顺河隧道口白家沟、娃娃沟(同音)有市民在锚鱼,破坏生态环境,希望前往核查。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投诉点位基本情况 汉源县顺河隧道口白家沟、娃娃沟位于汉源县顺河乡境内,与汉源湖接壤。 (二)现场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汉源县顺河隧道口白家沟、娃娃沟的汉源湖边未发现有人在锚鱼,但发现有人为踩出的小路延伸到水边,经走访周围群众,了解到白家沟、娃娃沟一带的汉源湖边偶尔有市民在钓鱼,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瑞泽 责任单位:汉源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勇、顺河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顾浪萍 整改情况;一是近期重点对白家沟、娃娃沟一带水域开展禁渔执法专项整治(7月1日前完成),一旦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二是部门、乡镇协同联动,加强对该水域的常态化执法巡查检查;三是持续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置群众举报线索。 | ||
17 | SD20LX0620YA17 | 雅安市雨城区 | 1、雅安市雨城区大兴大道雅州印楼盘项目;2、雨城区大兴大道雅凫宵夜排挡;3、雨城区大兴大道金科1期小刀电动车外的主路;4、雨城区大兴大道 | 1、雅安市雨城区大兴大道雅州印楼盘项目长期夜间施工产生极大噪音;2、雨城区大兴大道雅凫宵夜排挡在万红超市外的公共区域河超市楼上平台排放餐饮桌位,长期营业至深夜,店内食客喧哗声、酒瓶碰撞声等人为造声严重扰民;3、雨城区大兴大道金科1期小刀电动车外的主路上有井盖松动,夜间有车辆经过时产生较大噪音;4、雨城区大兴大道长期有摩托车夜间飙车产生严重噪音,从江湾城至澜台府三期路段尤为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被投诉对象“雅州印”项目,该项目由四川雅城人居置地有限公司负责建设,雅安城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施工任务。项目已于2024年2月1日取得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2025年2月20日办理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252477.89平方米,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为26.23%,绿地率为35.01%。目前,工程总进度完成20%。 2.被投诉对象“雅凫宵夜排挡”,招牌名称为“雅凫宵夜排挡”,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雅安市雨城区雅月凫私厨店”(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2511802MADXUYXX79),经营者黄某,经营场所在雅安市雨城区仁心路2号2层,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已依法办理了经营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被投诉对象“雨城区大兴大道”,雅安市大兴片区城市道路新区大道一段建设工程,由雅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项目自2015年3月13日开工以来,已于2016年6月12日竣工。道路全长1921.28米,路面宽度为42米,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总面积80693.76平方米。工程内容涵盖了道路主体结构、给排水管网系统、电力管线沟槽、照明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以及绿化工程等多个方面。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雅安市雨城区大兴大道雅州印楼盘项目长期夜间施工产生极大噪音”问题。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该项目在3月至5月特定时段内,因混凝土浇筑必须连续中途不能间断的施工工艺要求,需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夜间施工已按要求取得住建部门审批)。浇筑过程中混凝土振捣声音较大,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自雨城区发布2025年高考、中考、学业考期间禁噪通告(6月1日至6月22日),该项目严格遵守了夜间施工禁止规定,未发现夜间施工行为。 (二)关于“雨城区大兴大道雅凫宵夜排档在万红超市外的公共区域和超市楼上平台排放餐饮桌位,长期营业至深夜,店内食客喧哗声、酒瓶碰撞声等人为造声严重扰民”问题。经核实,该店铺共有两处经营点,一处为万红超市外的平台,面积约一百多平方米,室外共计摆放6张桌子(该区域为商业地块,不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现场核查时,室外桌子未坐有顾客;另一处为万红超市楼上二楼平台(该区域为餐厅延伸,不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室外摆放有六张桌子,放有24张凳子,现场核查时,室外未坐有顾客。“雅安市雨城区雅月凫私厨店”为上居酒店的配套餐厅,主要为酒店提供餐食服务,因生意不好,在一楼万红超市外摆夜宵排档。经走访周围群众了解到商家有时经营到23时后,因部分顾客在用餐过程中大声聊天或碰撞酒杯、酒瓶,存在噪声污染的情况。综上,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三)关于“雨城区大兴大道金科1期小刀电动车外的主路上有井盖松动,夜间有车辆经过时产生较大噪音”问题。6月22日,雅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雨城区大兴大道井盖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井盖松动问题1处,夜间车辆经过存在产生噪音情况,因此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四)关于“雨城区大兴大道长期有摩托车夜间飙车产生严重噪音,从江湾城至澜台府三期路段尤为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经核实,雨城区大兴大道部分时段(多发于夜间 22:00 至次日凌晨 02:00,偶发于夜间 20:00 至 23:00)存在夜间飙车炸街,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自2025年3月1日以来,已针对辖区道路(包括投诉问题道路大兴大道)已开展多次机动车夜间飙车炸街巡查及整治工作。 | 责任领导:雨城区政府副区长彭晓东 责任单位:雨城区住建局 责 任 人:雨城区住建局局长杨波 整改情况: 一、关于“雅安市雨城区大兴大道雅州印楼盘项目长期夜间施工产生极大噪音”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6月22日,雨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了雅州印项目2025年高考、中考、学业考期间禁噪工作开展情况,6月1日至6月22日期间,该项目严格遵守了夜间施工禁止规定,未发现夜间施工行为; 二是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切实强化降噪措施,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在居民休息时段尽量安排噪音较小的工序,以避免施工噪音对居民的干扰,确保为周边居民提供一个宁静的休息环境。后期因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需夜间施工,将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在施工区域周边显著位置及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区张贴《夜间施工告示》,明确告知施工内容、预计时间段、可能产生的影响(噪音、灯光等)等。施工过程中将优先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工艺和设备,在强噪音源周边设置隔声棚,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群众影响。 二、关于“雨城区大兴大道雅凫宵夜排挡在万红超市外的公共区域河超市楼上平台排放餐饮桌位,长期营业至深夜,店内食客喧哗声、酒瓶碰撞声等人为造声严重扰民”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6月22日晚20时,该店面已在店内多个醒目位置增加粘贴噪音防治的文明劝导标识,提醒劝导顾客文明用餐; 二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督促商家严格落实每晚23时后停止外摆的要求,若发生超时外摆将依法处理;三是区公安分局将对该店面开展常态化巡逻,发现噪音污染行为及时制止或处理。 三、关于“雨城区大兴大道金科1期小刀电动车外的主路上有井盖松动,夜间有车辆经过时产生较大噪音”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针对排查发现的1处井盖松动问题,已于6月22日完成加固处理; 二是为巩固成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对雨城区大兴大道市政基础设施实施不定期的巡查工作,以保障市政设施的完好和市民生活的便利。 四、关于“雨城区大兴大道长期有摩托车夜间飙车产生严重噪音,从江湾城至澜台府三期路段尤为严重,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将持续开展飙车炸街违法整治行动,合理部署警力,优化勤务时间,以雨城区大兴大道为主线,摸清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暴露规律,结合群众举报、电子警察系统,严查严打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二是积极开展与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居民小区沟通联动工作,广泛收集线索,深挖车辆改装服务商,长效推动车辆非法改装打击整治工作;三是以大兴大道、滨江西路、滨江东路、滨江南路、南外环路为条线,以夜间 20:00 至次日凌晨 02:00 为主轴,分阶段安排警力开展巡逻路检工作,在对社会面形成震慑的同时加深“严打严查飙车炸街”宣传氛围。 | ||
18 | SD20LX0620YA18 | 名山区 | 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 | 反映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村镇领导在未经其以及家人的同意下,非法在其承租的林地中开采石头,破坏其履职以及林地数亩,运输时压毁其修建的道路,至今未修复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为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人民政府、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石堰村村委会。2020年5月20日,车岭镇人民政府同意车岭镇石堰村委会在汛期对石堰村1组、4组影响沟道、公路畅通的浮石进行清障。 此件与SD20LD0612YA08为重复件,前期投诉内容为“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石晏村龙沟(小地名)当地政府以疏通河道为由非法采挖砂石,并将沙石运输带走,且破坏耕地50亩左右,向名山区自规局反映未果”。 二、现场核实情况 2025年6月21日,在前期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局等部门多次会议协调和现场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人民政府等有关责任人再次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石晏村龙沟(小地名)当地政府以疏通河道为由非法采挖砂石,并将沙石运输带走”的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龙沟位于车岭镇石堰村4组、5组交界处,是总岗山接近山顶的一处天然山脊沟,现状基本上由乱石堆构成。从山下至此处有一条陡峭的生产便道,时常有石块滚落损坏此生产便道并威胁上山群众安全,雨季山洪大量汇集时更加危险。2020年5月,车岭镇石堰村村委为避免暴雨洪水损毁公路给群众出行和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经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并报车岭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辖区内龙沟(小地名)进行清障排危。鉴于个别群众质疑和阻扰,清障工作仅开始几天就停止至今。清理出的石块仅运走了约四车,其余石块就近进行了集中堆放,随即保留在山沟,并非举报人反映情况中的“非法采挖砂石”。 (二)关于“破坏耕地50亩左右”“破坏其履职以及林地数亩”的问题。 根据现场踏勘及调查,2020年5月,石堰村组织清理龙沟内堆积物刚开始,由于个别群众质疑和阻扰,石堰村就停止该行为至今,堆积石头随即保留在山沟内。该区域为多年天然冲刷形成的山脊沟,后因山水枯竭,裸露出河道和沟中石块,在清障工作中也就是将河道中的石块进行清理以达到疏通河道、泄洪的目的,不存在破坏林地、绿植的情况。经核对该举报点及周边地类套合国土三调数据,该举报点及周边地类均为林地、茶园,并无耕地。 (三)关于“运输时压毁其修建的道路,至今未修复”的问题。 2020年5月石堰村组织清理河道内堆积物中止后,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石堰村赓即协调堆积物清理承包方对道路损毁部分进行了修复。 (四)关于举报人“向名山区自规局反映未果”问题。 经核实,涉及该地举报内容信访件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已作答复,“反映未果”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德锦 责任单位:雅安市名山区区水利局 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雅安市名山区农业农村局 雅安市名山区车岭镇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名山区水利局局长 刘维洪 雅安市名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钟磊 雅安市名山车岭镇人民政府书记 廖忠哲 从6月13日开始,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韩德锦同志全程敦促、督导开展信访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问题的处理情况: 下一步,名山区区级有关部门、车岭镇将继续妥善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加强全域生态保护宣传。 | ||
19 | SD20LD0620YA19 | 天全县 | 雅安市天全县小河镇红星村11组 | 雅安市天全县小河镇红星村11组世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夜间生产时产生严重扬尘污染以及噪音污染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世银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世银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银建材公司”),位于天全县小河镇红星村11组,该公司年产“25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于2021年8月取得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雅天环审[2021]4号),2022年3月取得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511825MA67EC1N8Q001Z。2023年1月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该公司西北侧均背靠山和道路,东侧为拉塔河,南侧临道路,周边无人居住。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夜间生产时产生严重扬尘污染以及噪音污染问题”问题。 6月21日夜间检查时,该公司因产品仓库满仓,无法堆存新生产产品,未生产。经向该公司负责人证实夜间生产情况,表示为节约电价成本,公司仅在夜间22时至次日9点间生产,待产品销售后,预计于6月25日恢复生产。经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未禁止该公司夜间生产,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料破碎-筛分-预磨-细磨-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是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企业按要求建设有布袋除尘器,符合环评、验收要求,布袋无破损,无明显积尘。生产期间噪声主要来源于球磨机、破碎机等,环评要求采取厂房封闭处理,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原料破碎车间和生产车间存在破损情况,车间外面可见积灰痕迹。因此,群众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雅军; 责任单位:天全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天全县小河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天全县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局长刘志成、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局长王鲸渊、天全县小河镇人民政府镇长高磊。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由县经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督促世银建材公司对原料破碎车间和生产车间破损处进行修缮,确保厂房隔音效果以及无组织粉尘收集处理。(6月30日前) 2.由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牵头,在企业复产后对大气污染物排放及噪声排放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6月30日前) 3.由县经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企业监管,督促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一旦发现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长期坚持) | ||
20 | SD20LD0620YA20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河南乡柏树村3组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河南乡柏树村3组黄木岗铅锌矿场占用该村十几亩林地(共计4处)用于堆放沙石无人管理。" | 2025年6月22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瑞泽率县林业局、县自规局、河南乡共同组成的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黄木岗铅锌矿场”全称为“四川省汉源县河南黄木岗铅锌矿” ,2001年3月,汉源县众一矿业有限公司合法取得探矿,后被汉源县人民法院依法收回。2022年2月,汉源汉安矿业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511823MA7J6Q510F,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开采等相关业务)通过法拍形式取得“四川省汉源县河南黄木岗铅锌矿勘探”探矿权(探矿权2025年7月到期)。公司法人:陈某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顺河村1组26号村民。 (二)现场核实情况。 2025年6月22日,调查组对信访问题开展现场核查,群众反映堆放的“沙石”,实际为1堆由汉源县众一矿业有限公司2001年至2022年探矿产生的矿渣。该矿渣位于汉源县河南乡柏树村3组,根据现场航拍测绘影像与“国土三调”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和2019年度卫星影像图叠加比对,此矿渣堆放地面积约3590平方米,地块属性为采矿用地,不属于林地。该处矿渣规范集中堆放于采矿用地范围内,由汉源县自规局、汉源县河南乡对该处矿渣堆放点进行管理并定期开展巡查。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 责任领导:汉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瑞泽 责任单位:汉源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县林业局局长黄康 (一)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人整改情况:无 (三)汉源县自规局、县林业局、河南乡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指导汉源汉安矿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探矿。 | ||
21 | SD20LD0620YA21(重复信访件号:SD20LD0613YA09) | 石棉县 | 雅安市石棉县草科藏族乡和平村1组郭家山 | 市民帅某刚2021年在雅安市石棉县草科藏族乡和平村1组郭家山(拉玛山)砍伐100亩左右的林地(包括退耕还林、自留地、集体林),未经过审批,并让树木在林内腐烂,向当地政府,林业局、县政府反馈未得到处理,要求清除腐烂的树木,并补种树木恢复生态,并对未经审批砍伐进行追责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被投诉对象帅成刚情况。 帅某刚,男,汉族,29岁,为石棉县新棉街道安靖社区村民。 2、草科藏族乡和平村1组郭家山(拉玛山)情况。 草科藏族乡郭家山(拉玛山)位于草科藏族乡和坪村2组,采伐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 二、现场核实情况 1、关于“市民帅某刚2021年在雅安市石棉县草科藏族乡和平村1组郭家山(拉玛山)砍伐100亩左右的林地(包括退耕还林、自留地、集体林),未经过审批,并让树木在林内腐烂”问题。 经核查,群众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8月5日,帅某刚向石棉县行政审批局申请并取得草科乡和坪村1组郭家山范围内的部分林木采伐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石自规采字[2021]975号、石自规采字[2021]976号、石自规采字[2021]977号、石自规采字[2021]978号、石自规采字[2021]979号、石自规采字[2021]980号、石自规采字[2021]981号、石自规采字[2021]983号),批准采伐方式为皆伐,采伐面积4.8844公顷(73.266亩)、采伐蓄积951.3立方米。帅某刚在取得许可后于2021年9月开始实施采伐。 2023年12月,石棉县林业局接到信访举报,反映草科乡和坪村存在林木被砍伐现象,经调查核实,发现帅某刚在实施采伐过程中涉嫌超审批范围采伐的情况,石棉县林业局于2023年12月19日进行了立案调查。云南忆尘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云忆鉴[2024]木鉴字第3号)显示,帅某刚在草科乡和坪村喇嘛山实际采伐林木面积5.0971公顷(76.4565亩),其中,审批范围内采伐1.3777公顷(20.6655亩),超审批范围采伐3.7194公顷(55.791亩)。经现地核查,采伐区内确有采伐剩余物未清理。 因此,群众反映“市民帅某刚2021年在雅安市石棉县草科藏族乡和平村1组郭家山(拉玛山)砍伐100亩左右的林地(包括退耕还林、自留地、集体林),未经过审批,并让树木在林内腐烂”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向当地政府,林业局、县政府反馈未得到处理”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 收到问题反馈后,石棉县相关部门、草科乡高度重视,对反映问题认真核查,并按照职能职责有序推进问题处置。2023年12月19日,石棉县林业局对草科乡帅某刚涉嫌滥伐林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石林林罚立字[2023]29号)。在将案件经过、违法情况核查清楚后,2024年5月14日,石棉县林业局向石棉县公安局移送了该案件(石林案移[2024]1号)。2024年5月15日,石棉县公安局对草科乡帅某刚涉嫌滥伐林木案进行了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终结,2024年10月28日,移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1月20日,石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川检指辖批[2025]06号要求,将帅某刚滥伐林木案移送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石检报(移)诉[2025]2号)。2025年6月18日,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向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提起公诉。 | 责任领导:雅安市林业局局长陈强、石棉县人民政府县长张瑜锋 责任单位:雅安市林业局、石棉县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雅安市林业局副局长曾强、石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大斌、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树全、石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刘云涛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姚 、石棉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吴建军 整改情况: (一)第一个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是责成石棉县林业局、石棉县公安局、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石棉县人民法院强化与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沟通协调,加快完成案件起诉判决工作。(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是责成石棉县林业局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判决结果,督促被执行人严格按照采伐作业设计要求,完成伐区林地清理和造林。(2026年12月31日前) 三是石棉县林业局、石棉县行政审批局加强林木采伐审批监管,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引导,提升林木采伐主体合法合规采伐林木意识。(长期坚持) (二)第二个问题的处理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 ||
22 | SD20LD0620YA22 | 汉源县 | 雅安市汉源县富泉镇鸣鹿村西沟 | 反映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张思渠(同音)于2021年6月20日起在其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鸣鹿村西沟土地上堆放矿石粉尘,造成大面积土壤污染,且未赔付场地费用。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张某迅,家庭住址四川省汉源县富林镇人民路71号1栋4单元5楼8号。投诉涉及土地位于富泉镇鸣鹿村19组西沟原编织袋厂后方,面积约2亩,属张某迅向鸣鹿村19组村民租用的荒山。 二、现场核实情况。关于“反映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张思渠(同音)于2021年6月20日起在其雅安市汉源县富林镇鸣鹿村西沟土地上堆放矿石粉尘,造成大面积土壤污染,且未赔付场地费用。”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地点位于富泉镇鸣鹿村19组西沟原编织袋厂后方,场地面积约2亩,场地内露天堆放有培植土约4000立方米,玄武石颗粒约800立方米,未进行防扬尘措施。经调查询问厂地负责人张某迅得知,该培植土是从冯家槽矿上砂石加工生产线压榨出来的压榨泥,堆放于此准备用于矿上复耕复绿和花卉种植,经核实,该压榨泥来源确实为冯家槽矿上砂石加工厂,经核查该厂环评报告,压榨泥可用于土地复垦、矿山回填。经调查了解,张某迅向鸣鹿村19组村民租用约2亩荒山用于临时堆放培植土和玄武石颗粒,租用土地的租金除一户名为刘某全的因存在土地权属纠纷还未支付外,其余均已付清。2025年6月21日,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影像取证并对现场堆放的培植土和土壤等进行取样送检,根据具体检测结果才能确认对土壤是否造成污染。 |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富泉镇党委书记宋博 责任单位:富泉镇人民政府、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保护局 责 任 人:富泉镇党委副书记任烈、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艺尹 从6月21日开始,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富泉镇党委书记宋博同志全程督导富泉镇、汉源生态环境局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了现场处置组、信访接待组2个工作组,积极开展了该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是立即对现场培植土和土壤等进行采样送检,根据检测结果确定堆放的培植土是否对周边土壤造成污染。 二是根据培植土的送样检测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针对对露天堆放培植土,无防扬尘措施进行立案调查。 三是根据检测结果由富泉镇人民政府协同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共同制定处理措施,确保培植土合理处置,不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四是告知张某迅与刘某全关于土地租金纠纷可自愿到富泉镇司法所进行调解,若不愿调解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 ||
23 | SD20LD0620YA23 | 芦山县 | 雅安市芦山县罗纯山中路 | 反映雅安市芦山县罗纯山中路(幼儿园到中学路段)井盖与路面不齐平,大货车经过产生严重的噪音,要求尽快处理。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芦山县罗纯山路中段(幼儿园到中学路段)井盖,经核查,该路段井盖共74个。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芦山县罗纯山中路(幼儿园到中学路段)井盖与路面不齐平,大货车经过产生严重的噪音”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属实。6月2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罗纯山中路(幼儿园到中学路段)共10处井盖因过往车辆长时间碾压,导致井盖橡胶垫圈松动脱落,车辆碾压井盖后会产生噪声。 | 责任领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菊丽 责任单位: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友刚、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主任单忠武 6月21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菊丽全程督促、督导有关部门开展投诉案件处置工作,并提出相关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了该信访件相关处置工作。 一是责成市政维护单位对10处井盖橡胶垫圈进行修复,确保路面井盖安放符合规范要求。(已于6月23日完成) 二是加大县城范围市政基础设施巡查力度,并设立24小时维修热线(6522219),发现问题后立即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 ||
24 | SD20LD0620YA24 | 天全县 | 天全县兴业乡陇窝村 | 2012年雅安市天全县兴业乡陇窝村政府将1000多亩林地售卖给私人砍伐树木,违规办理林权证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应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兴业乡陇窝村经村级建制调整后,成立于2020年5月20日,管辖9个村民小组,面积约6.8平方公里。村内产业主要有茶叶种植、竹片加工、竹笋加工等。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2012年雅安市天全县兴业乡陇窝村政府将1000多亩林地售卖给私人砍伐树木”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反映林地位于兴业乡陇窝村,小地名:后沟头。经查阅档案资料,1999年-2002年,兴业乡陇窝村村委会共与3个经营主体签订协议,涉及林地共计1327亩。具体为:1999年12月,陇窝村村委会与蔡某某、吴某某签订荒山租赁承包合同书,涉及面积160亩,租赁期限2001年至2045年;2001年4月,陇窝村村委会与魏某某签订荒山租赁承包合同书,涉及面积150亩,租赁期限2001年至2045年;2002年9月14日,陇窝村村委会与李某某签订承包合同书,涉及面积1017亩,承包期限2002年至2033年。该区域林地流转后,3个经营主体开始从事造林生产活动,主要栽植楠竹,2012年后楠竹已成林,未出现砍伐树木情况。因此群众反映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违规办理林权证”的问题。经核实,2012年3月,流转经营人蔡某某申请办理林权证,天全县兴业乡陇窝村原支部书记汤某某,违规审核通过蔡某某《林权登记申请表》。2022年4月,汤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此,群众反映的“违规办理林权证”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瑞、天全县林业局局长殷后盛、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闻、天全县兴业乡人民政府乡长孙剑波 处理情况如下: 天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全县县林业局规范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兴业乡人民政府、陇窝村村委会加强土地流转审核把关,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 ||
25 | SD20LD0620YA25 | 雅安市雨城区 | 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南郊乡柳阳村4组 | “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多营镇葫芦村9组有部分村民将建筑垃圾和白色垃圾倒在周公山镇南郊乡柳阳村4组河流中,造成河流污染的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周公山镇南郊乡柳阳村4组河流段属于贯穿多营镇和周公山镇辖区的小河沟,现场核实被倾倒垃圾的位置属于多营镇葫芦村9组,属于农村。不属于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 (二)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反映雅安市雨城区多营镇葫芦村9组有部分村民将建筑垃圾和白色垃圾倒在周公山镇南郊乡柳阳村4组河流中,造成河流污染的问题。 2025年6月21日下午,经沿河巡查和走访群众,信件反映的被倾倒垃圾的位置,距离村民居住地约一公里,该河段有一处确有少许垃圾,以白色垃圾为主混有少许石灰,垃圾呈散落状在河岸边,离最近河水边直线距离3米以上,未见垃圾和污水进入河道内,但汛期存在进入河道的隐患。该问题部分属实。 | 责任领导:雅安市雨城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邱特;责任单位:雅安市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周公山镇人民政府、多营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张建勇、周公山镇副书记姜博、多营镇人大主席杨力。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一是已于6月21日组织人员对现场垃圾进行清理,6月22日清理完成,并沿河岸进行了全面检查。已完成整改 二是在河道沿线设立环境保护警示牌,明确告知村民禁止随意倾倒垃圾,违者将依法处理。 三是多营镇人民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对河道沿线进行日常巡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 ||
26 | SD20LD0620YA26 | 天全县 | 雅安市天全县始阳镇新民村4组 | 始阳镇新民村4组村民胡某林长期在家中饲养鸡(数量较大)产生较大的异味以及噪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要求尽快协调解决。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经调查,被投诉对象实为养殖户为胡某某,该养殖场位于始阳镇新民社区3组(民兴街319号),胡某某从2022年开始在该地,利用自建房院坝进行肉鸡养殖,院坝面积约40㎡,现养殖肉鸡45羽,为散养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6月21日,副县长徐良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并成立调查工作组赴现场对“始阳镇新民村4组村民胡红林长期在家中饲养鸡(数量较大)产生较大的异味以及噪音,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曾向当地政府反映未果,要求尽快协调解决”问题。经调查,情况如下: 养殖户胡某某养殖过程主要是购买3—4斤的肉鸡,一边养殖,一边销售,常年保持存栏量约30—50羽。目前实际存栏肉鸡45羽。养殖粪污经收集后用于还田还地。2025年5月8日,始阳镇接到雅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反映问题,“天全县始阳镇名兴街娇娇药房旁自建房住户大规模饲养家禽(鸡),未办理饲养手续,且存在环境污染现象,多次向镇政府反馈无果。现饲养的家禽比2024年更多,产生异味,请相关部门调查处理”。5月12日,始阳镇农业服务中心、始阳镇环保办协同新民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前往该住户处,对家禽饲养情况展开现场调查。经核实,该养殖农户在家中饲养家禽(鸡)共计46只,现场可闻到一定程度的异味。工作人员随即与住户胡某某进行了沟通交流,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及时清理养殖产生粪污,并将养殖产生的粪污全部用于农业生产;二是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尽量减少异味,维护环境友好。 2025年6月21日,经调查工作组现场核查,该养殖户将鸡散养在院坝里,未建设圈舍,鸡粪长时间堆积在院坝内未处理,现场空气中存在异味。此外,群众反映的噪音问题,系该养殖户存栏肉鸡中约有30羽公鸡,每日清晨公鸡打鸣声所致。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责任领导:天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良; 责任单位:天全县农业农村局、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天全县始阳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天全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彭彬、雅安市天全生态环境局局长王鲸渊、天全县始阳镇人民政府镇长查向伟。 (一)行政处罚情况:无。 (二)责成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要求养殖户于2025年6月22日前清理养殖产生粪污,并对圈舍内外清洁消毒。(已完成) 2.指导养殖户一是增加院坝粪便清理频次,养殖粪便收集后用于还田还地;二是强化鸡笼及院坝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减少异味产生。(长期坚持) 3.劝导养殖户合理控制公鸡养殖规模,积极维护好邻里关系,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长期坚持) | ||
27 | SD20LD0620YA27 | 荥经县 | 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两河新城悦江府小区 | 反映雅安市荥经县严道街道两河新城悦江府小区楼下的一元烤串店铺经营时产生大量的油烟问题。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两河新城悦江府“一元烤串”位于悦江府正大门右侧,租赁门面房3间,于2024年8月开业,经营者为郑某某。 二、现场核实情况 关于“悦江府一元烤串店铺经营时产生大量油烟”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属实。一是悦江府“一元烤串”厨房抽油烟机旁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烤制机器带有油烟净化装置,但排烟管道较短不利于油烟排放;二是该店铺烧烤模式为餐上自烤和商家帮烤两种,自烤时基本无油烟,帮烤时偶尔未开启油烟净化器,油烟较大,但开启净化器后没有明显油烟。三是两河新城物业有该商铺油烟净化装置清洗台账,但存在清洗时间不确定问题。 | 责任领导:荥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雄 责任单位: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 任 人:荥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邱天翔 6月23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道街道办事处2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积极开展相关问题处置工作。 处理情况: 一是责令整改,消除油烟影响。6月23日17:0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两河新城悦江府“一元烤串”商户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商户于6月30日前完成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将烤制机器排烟管加长便于油烟排放;督促商家烤制时确保油烟净化装置一直处于开启状态,至少每周清洗一次并做好清洗台账。 二是加强监管,落实长效控烟。督促两河新城悦江府物业方做好日常监管,发现油烟扰民问题及时劝阻并上报主管部门及时处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夜间执法人员增加对两河新城悦江府巡查频次,严控油烟污染。 | ||
28 | SD20LD0620YA28 | 名山区 | 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沿河村 | 反映1、名山区蒙阳镇沿河村村支书郑某祥卸任后在虎眺水库违垦库区私挖60米宽2亩左右的鱼塘,天气干旱土地存在裂缝,如遇暴雨,存在极大的山体滑坡安全隐患,曾于2022年8月23日向水利部反馈无果;2、2017年名山区组织部主导的扶贫攻坚项目,在蒙阳镇沿河村覆盖多个饮用水源泉眼修建化粪池,破坏水源地,破坏地质灾害的晴雨表,并涉嫌环评造假,多次向12345,信访信箱反馈无果,要求督察组介入现场核查 |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群众反映的“虎眺水库违垦库区私挖60米宽2亩左右的鱼塘”属于雅安市名山区原蒙阳镇沿河村村支书郑某祥在虎跳水库(即信访件中虎眺水库)消落带范围内承包地的1.19亩土地,郑文祥将该地块周边田埂加宽加高,并在田埂内坡铺设有黑膜。 2.群众反映的“2017年名山区组织部主导的扶贫攻坚项目”实为名山区委组织部实施的“前进乡沿河村活动室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层数为两层。2017年初动工修建,2017年下半年由雅安市名山区前进乡(现已并入蒙阳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配套修建有化粪池一座。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名山区蒙阳镇沿河村村支书郑某祥卸任后在虎眺水库违垦库区私挖60米宽2亩左右的鱼塘,天气干旱土地存在裂缝,如遇暴雨,存在极大的山体滑坡安全隐患,曾于2022年8月23日向水利部反馈无果”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关于在虎眺水库违垦库区私挖60米宽2亩左右的鱼塘的问题,因历史原因,虎跳水库管理范围线与农户实际到户承包田块存在重叠情况,2018年原名山区水务局(今名山区水利局)依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重新测定了虎跳水库校核洪水位线,即水库管理范围线,虎跳水库库区周边农户土地确权同步在此期间完成。2018年时任沿河村村支书郑某祥依法取得临近虎跳水库1.8亩水淹区承包地所有权,即本次投诉地块。郑文祥于2022年将临近湖边一块1.19亩承包地加宽加高田埂、铺设黑膜,并于2023年将该地块用于养殖鱼,2023年起,名山区蒙阳街道多次责令其恢复土地种植功能。2025年初,郑某祥将该地块用于种植水稻。符合耕地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要求。 2025年6月23日,现场检查时,该地块内种植有水稻约1.19亩,经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踏勘、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地块周边地面裂缝为干旱导致的地面裂缝(并非修建鱼塘所致),地块周边地势平坦,不存在山体滑坡安全隐患。 投诉人于2022年8月向水利部12314反映虎跳水库内私挖围垦问题,雅安市水利局、名山区政府作了现场核查调查和核实,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停止私挖围垦鱼塘,并向举报人进行了解释宣传,信访人当时表示满意。相关情况报送了省水利厅。 综上,群众反映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2017年名山区组织部主导的扶贫攻坚项目,在蒙阳镇沿河村覆盖多个饮用水源泉眼修建化粪池,破坏水源地,破坏地质灾害的晴雨表,并涉嫌环评造假,多次向12345,信访信箱反馈无果,要求督察组介入现场核查”问题。 经调查核实,信访件中提到的“2017年名山区组织部主导的扶贫攻坚项目”,实为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的“前进乡沿河村活动室建设项目”,项目设计单位为四川广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建设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建设单位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施工中未发现化粪池处有泉眼。经现场查看,该化粪池无出水口,粪污通过抽施粪机定期进行清运处理。因活动室长期闲置,2024年,沿河村为发展村集体经济,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原沿河村闲置活动室进行公开招租。雅安凯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后,在村委会要求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仅对外墙进行了粉刷处理,将闲置活动室改造为茶艺培训室,并继续使用原有化粪池等设施,未新增其他建筑、设施。 经调阅资料,沿河村的饮用水为名山区农村供水总厂的集中安全供水,水源来自玉溪河,沿河村活动室建设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施工要求,经验收合格,不存在破坏水源地,破坏地质灾害的晴雨表的问题。 关于多次向12345,信访信箱反馈无果的问题:经核实,近两年12345未收到该信访人举报电话;信访人于2025年1月17向名山区委书记信箱写了标题为“强烈要求限制违规修建的村委会大楼租金专款专用”的问题,名山区于1月22日及时进行了回复。 综上,信访人反映“2017年名山区组织部主导的扶贫攻坚项目,在蒙阳镇沿河村覆盖多个饮用水源泉眼修建化粪池,破坏水源地,破坏地质灾害的晴雨表,并涉嫌环评造假,多次向12345,信访信箱反馈无果”不属实。 |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名山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蔡晓然、名山区人民政府区长邓旭。 关于“虎眺水库违垦库区私挖60米宽2亩左右的鱼塘”属于雅安市名山区原蒙阳镇沿河村村支书郑某祥在虎跳水库水库(即信访件中虎眺水库)消落带范围内承包地的1.19亩土地,郑某祥将该地块周边田埂加宽加高,并田埂内坡铺设有黑膜”问题。 1.行政处罚情况:无 2.处理情况:待周边其他农户地块玉米收割后,立即责令郑文祥对该地块进行去功能化改造,具体措施包括拆除黑膜、降低加宽加高的田埂,确保地块仅用于农作物种植。由蒙阳街道办事处牵头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密切关注该地块巡田动向,确保良田粮用。(整改时限:2025年12月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