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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十六条”·惠民利民促发展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7-05 0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医疗保障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加快建设“三个高地”、大力发展“四大经济”决策部署,紧盯群众在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将党史学习教育同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推动医保领域改革结合起来,制定出台了《医疗保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十六条措施》,充分利用医保基金的战略性购买作用,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减轻老年人就医负担,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医疗保障涉老政策。针对老年群体易发多发病种和实际需要,健全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门诊特殊疾病保障政策,做好老年性疾病常见用药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逐步提升老年人医疗保障待遇,减轻老年患者用药负担。

二是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并支持医疗机构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三是完善医养结合医保结算标准。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类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标准。

四是支持养老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建立服务绿色通道。鼓励养老机构充分利用辖区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通过建立医疗服务绿色通道,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五是实施市域内双向转诊连续计算起付标准。畅通定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市域内转诊转院只计算一次最高起付标准,向市域内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的,只需补齐起付标准差额,向下级转诊的,不再计算起付标准。  

六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老年病、康复、护理等适合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对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开展的住院服务,可纳入DRG付费。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逐步推行按床日付费,并可实行患者与医疗机构直接按比例分担。                              七是支持涉老慢性疾病医疗服务下沉。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医养结合机构确定为“两病”门诊和特殊疾病门诊认定机构和治疗机构,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护理等服务延伸至家庭,优先为老年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进一步落实用药保障政策。

八是支持定点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将具备医疗康复条件的定点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管理。在开展医疗康复服务中所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29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九是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参保人员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中使用中药饮片治疗的,中药饮片费用支付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鼓励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合作,推广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适宜技术。

十是支持执业医师到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执业医师到医养结合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促进人才流动和医疗服务提升,并按规定购买执业医师在相应执业地点和执业期间为参保人员提供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保医疗服务。

十一是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异地就医扩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提升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率,积极推进定点医养结合机构纳入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减少群众跑腿、垫资。

十二是优化“适老化”医保服务。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加强经办机构涉老化改造,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充分运用老年人等群体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保障老年人等群体的基本需求,推进部分高频医保服务项目川渝通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

十三是高起点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有效加强数据共享,强化服务支撑功能,注重提升线上服务适老化改造和线下服务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动医疗保障直接结算网络向乡村延伸,推行“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便捷化水平。

十四是促进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医保医疗服务。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疗服务,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规收费服务。

十五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以社会化服务为主的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有益补充,解决不同层面的护理需求。深入挖掘医保资源禀赋,着力撬动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十六是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和诱导就医行为,加强医养结合机构日常监管,不断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净化医养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医养产业健康规范可持续。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积极把持续深化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医保制度改革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中来,并继续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把实事做好,把好事做实”的原则,抓紧抓好 “十六条措施”的落实,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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