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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6-28 10: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提高党委、政府科学应对、高效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

三、修订起草过程

2021年11月10日,《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后,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办)于2022年1月启动我市《应急预案(试行)》修订工作,并牵头起草了《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28日印发各县(区)食安办和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征求意见,要求2月11日前反馈,有无意见均需反馈。共收到31条回复,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提出4条修改意见,其余单位回复无意见。市食安办对3条修改意见全部采纳,对1条修改意见部分采纳。2022年2月25日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采纳市司法局意见建议,对《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

2022年3月3日,由市应急管理局风险监测与预案管理科科长高茂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医师张世超、四川农业大学教授何春雷组成专家组,对《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通过。3月8日,黄登宇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试行)(送审稿)》进行讨论,我局根据会议精神再次修改《应急预案(试行)(送审稿)》,按照“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拟定了《雅安市三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4月18日,黄登宇副市长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预案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应急预案(试行)(送审稿)》。经五届市政府第 12 次常务会议同意,6月14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雅安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雅办发〔2022〕33号)。

四、主要内容

《雅安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共六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对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工作原则作了规定。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雅安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明确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组 及县区组织指挥机构的职责。第三部分为运行机制,提出建立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工作机制。第四部分为应急保障,对队伍保障、信息保障、医疗保障、技术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传培训等作了安排。第五部分为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应急演练、预案修订作了规定。第六部分为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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