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实施“一案双查”,提升水行政执法威慑效能。
一是建体系,拓宽巡查覆盖面。我市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外部有效监督”的水行政执法巡查体系,通过横向协同多部门联合巡查,纵向贯通市县两级执法,外部拓展科技监管与公众举报渠道等途径,确保案源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
二是抓协同,提升办案执行力。市级层面发挥“指挥中枢”作用,统筹调度执法资源,并对重大复杂案件、跨县域案件直接督办或牵头查办。县级层面压实“属地主责”,承担本辖区一般案件查处工作。针对重大、复杂或具有典型性的涉水案件,建立由市县两级执法骨干组成的联合专案组,集中优势兵力形成办案合力。
三是强联动,增强执法威慑力。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与纪委监委、司法、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在线索移送、协同办案、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联动。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水行政案件20件,罚款125.116万元。其中市本级办理3件,罚款39万元,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件,申请强制执行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