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办实事惠民生,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扎实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引导药械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让群众更有“医靠”。
吃透政策“强本领”。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省药械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定期不定期组织县(区)医保部门和全市医疗机构召开药械集采政策培训会,加强药械集中采购政策宣传解读和督导,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拥抱集采,切实做到科学精准报量,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积极高效推进集采工作落地实施。
专项治理“防腐败”。对照国家、省、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全覆盖开展自查自纠,发现10类共133个问题,均督促完成整改。推广应用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集中采购模式,督促医疗机构全口径通过平台采购和在线结算,促使药械采购安全、规范、统一、高效、透明,有效防范药械采购腐败风险问题。
结余留用“增动力”。为激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和推进药械集采,落实全市医疗机构国家组织1-4批次集采药品和冠脉支架落地执行情况考核、核算、拨付工作。2023年共计向135家医疗机构拨付国家组织第一至四批集采药品和冠脉支架本地和异地直接结算医保结余留用资金1718.43万元。国家组织第五批和人工关节结余留用工作正在进行中。
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实施以来,我市已落地执行国家组织和省际联盟集采药品共14批次、高值医用耗材13批次,药品平均降幅50%,耗材平均降幅80%,为老百姓节约医药费用开支约2.8亿元,有力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