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信访局:
为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现决定将《雅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印发〈关于规范办理信访案件和录入信访信息系统相关事项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市信发〔2015〕1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信访事项网上录入和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雅市信发〔2016〕7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雅安市信访局
2021年10月28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