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雅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雅安市信访接待中心机构职能编制>的通知》(雅编发〔2021〕116号),为进一步优化市信访接待中心岗位结构,拟设置管理岗位5个(其中:领导管理岗位七级1个、八级1个,一般管理岗位八级1个,九级2个),拟设置专业技术岗位5个(其中:1个副高、2个中级、2个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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