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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作用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11-17 16: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保障制度”,“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帮助退役军人妥善解决各类纠纷,维护好退役军人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创造条件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积极创造学法律、学政策的氛围,经常性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开展以案释法、重点政策研讨等活动;以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为主要对象,组织开展多层面、多轮次的政策法规培训,推进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成为法律政策“明白人”,在接访、座谈和走访等时机,为退役军人精准解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政策。为解决退役军人涉法问题不断增多、专业法律服务需求较大的难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邀请县局法律顾问为退役军人提供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咨询、建议,与县司法局协商,联合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服务,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天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专属、专业、优惠的法律服务(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的法律援助条件),县司法局指派律师帮助退役军人集中解决涉法问题,协助退役军人及时稳妥处理婚姻家庭、工伤、社会保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非财产类纠纷,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同时,法律援助工作站还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及时化解退役军人涉及的各类纠纷,消除退役军人之间、退役军人与群众之间的矛盾,为创新社会治理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现役军人陈某的父亲因在工地务工时受伤,已与用工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用工方承诺于2020年底前支付数万元补偿费,但到期后用工方未履行承诺、未按时支付补偿费用。陈某父亲多次要求用工方按承诺支付费用无果,来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请求协助。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热情接待,迅速帮助完善了法律援助申请资料,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当日即启动援助程序,安排律师代写诉状、收集证据材料、与天全县人民法院诉前对接调解委员会衔接。最终,仅用不到2天的时间,用工方就将赔偿款打到了陈某父亲的账户,使问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家庭生产生活得到了保障,陈某更加安心服役,其父还专程赶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感谢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和援助律师的关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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