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中共雅安市委统战部、雅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雅统发〔2021〕1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感党恩,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和谐氛围,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对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安排,明确各科室具体工作职责和要求。
(二)多渠道宣传,确保宣传月氛围营造到位
定期走访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在民营企业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印制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资料,并充分利用民营企业单位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加强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有重点、分层次地向民营企业的广大群众宣传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浓厚宣传氛围。
(三)组织集中宣传,提高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积极性
充分利用法制宣传进企业的契机,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在雨城区廊桥、第一江岸等人流量大的路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宣传活动。向群众认真宣讲民族团结重要意义、民族政策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论述,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坚定性和积极性,唱响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时代最强音。
(四)开展“送温暖”活动,实现民族团结一家亲
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结合我局脱贫攻坚帮扶联系工作,深入联系村、联系户,开展走访慰问,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讲,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通过提供政策、法律、技术服务等尽可能地帮助解决各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各民族群众中去,实现民族团结一家亲。
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长期进行下去,通过开展各项活动,以宣传月工作促全年工作,不断为我市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