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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政协第五届第3次会议第16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3-14 09: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尊敬的杜春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配置母婴室的建议》(第160号建议)收悉,市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收集了相关部门回复,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市公共场所母婴室设置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育龄群众对母婴设施的需求,积极营造生育养育友好的社会氛围,全市母婴设施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母婴设施应配尽配。其中设置有母婴设施的火车站有2家,商业中心有2家,医院有25家,旅游景区有24家,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有10家,用人单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有8家。

按照车站建设要求,一、二级车站需配备母婴室,我市现有10个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一级汽车客运站2个(西门车站、雅安汽车客运站)、二级汽车客运站4个(荥经汽车站、石棉汽车站、汉源汽车站、天全汽车站)已配备母婴室。4个三级汽车客运站(名山汽车站、九襄汽车站、宝兴汽车站、芦山汽车站)也配备了母婴室,由于车站客流量的因素,部分三级汽车客运站母婴室的功能不是很齐全。两个火车站(雅安站、名山站)均已配备母婴室。目前全市A级旅游景区均已配备标准母婴室。按照A级景区评定标准,游客中心提供的游客休息设施均配备有母婴室。

二、对“出台公共场所强制配备母婴室的政策规定或地方性法规”的回复

(一)坚持规划引领

将“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及应用”纳入《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应建尽建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标准化母婴设施”列为雅安市“十四五”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之一。制定《雅安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明确提出“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

(二)明确部门职责

2017年,由市卫健委牵头,会同市发改、住房、交通、旅游、工会、妇联等六个部门以联合下发了《雅安市母婴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卫计发〔2017〕39号), 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母婴设施建设需求主导、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基本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母婴设施建设。

(三)加强母婴设施建设

目前,雅安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雅安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母婴室,到2025年,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以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实现母婴室配备”。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中切实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打造开放共享的儿童友好成长空间。

三、对“制定母婴室的建设标准,界定配置母婴室的公共场所”的回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公告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为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专门新增了关于母婴室设置方面的条文(第6.6.6条)。条文主要内容为“在交通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医院、大中型商店、博览建筑、公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办公楼等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内宜设置母婴室……”规定了应设置母婴室的公共场所以及母婴室的基本设施。从国家层面率先对母婴室的建筑设计提供了依据,并明确了基本要求,对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起到积极了作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工作职能,进一步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审图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认真落实好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认真设计和建设好母婴室,切实为母婴提供配套基础保障。

四、对“加大母乳喂养和母婴室设置的宣传力度”的回复

市总工会牵头建设的“妈咪宝贝屋”内设有卫生间及冰箱、温奶器、微波炉、婴儿床等价值2万元的设施设备,是为孕期及哺乳期女职工创造的私密、卫生、舒适的休息及哺乳场所,为选择母乳喂养的女性提供帮助和尊重,关爱宝宝的健康,解决女职工特定生理期的困难,打造一个女职工‘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服务平台。

近年来,我市一直把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作为增进妇女儿童民生福祉的实事工程,努力在全市推进。下一步,市卫健委将按照国家、省的要求,联合各部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以及日常工作,持续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市A级旅游景区、交通车站、医疗机构、大型商场等母婴室保持环境干净卫生,物资准备充分到位。就加大母乳喂养和母婴室设置,形成政府、企业和全社会共识。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是增点布室,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是呈现美好品质生活的重要窗口,逐步完善和切实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重点推进交通人群密集场所母婴设施建设;二是强化责任,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的使用管理,遵循“谁建设、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对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实行精细化管理,保障母婴设施的正常使用;三是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做好扩面、提质、增效等各环节工作,推进我市母婴设施建设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人口家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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