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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调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利率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5-27 01: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享受主体:普惠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涉农企业

优惠内容:人民银行2021年12月7日起分别下调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3个月、6个月和1年期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利率分别为1.7%、1.9%和2%。督促指导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申请条件:央行评级、MPA评估等符合人民银行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通过支农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和涉农贷款利率均不超过5.5%。

执行期限:2021年12月7日起

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1〕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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