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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简要汇编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1-07 17: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也是各级政府的神圣职责。近年来,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已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小”到“大”应助尽助的历史性突破。

一、学前教育

1.非民族地区“三儿”资助。雨城区、名山区、天全县、芦山县按每名幼儿每年1000元标准减免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实际收费低于此标准的幼儿园据实减免)。

申请方式:每学期开学家长向就读幼儿园申请。

2.民族地区保教费减免。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宝兴县按每名幼儿每年600元标准减免保教费(实际收费低于此标准的幼儿园据实减免)。

申请方式:无需申请,开学(入园)直接减免。

二、义务教育

1.“三免”即免除所有在校在籍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

申请方式:无需申请,开学直接减免。

2.“一补”即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和非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625元、初中750元。

申请方式:学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民办学校学生同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政策。)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学费减免。据实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的学费,民办学校参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申请方式:学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其中已脱贫户(原建档立卡)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学生可直接享受。

2.国家助学金。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方式:学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四、中等职业教育

1.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按规定免除学费。

申请方式:无需申请,开学直接享受。

2.中职助学金。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申请助学金。其中,民族待遇县所在地中职学校学生及“9+3”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方式:学生开学后向就读学校申请。

五、高等教育

1.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前户籍在四川或就读四川省内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和全日制研究生。贷款额度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确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申请方式:按学年申请和办理,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就读大学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方式:按学年申请。

3.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方式:按学年申请。

4.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和预科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申请方式:按学年申请。

5.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由学校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备注:以上为目前学生资助政策简要信息,执行中参照最新政策文件要求。

请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查询相关资助的详细信息,网址:http://www.scxsz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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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雨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35-2324970

名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35-3236732

荥经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35-7626193

汉源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35-4228729

石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35-8867718

天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35-7227949

芦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35-6523215

宝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835-682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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