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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2-06 17: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1月30日—2月2日,市教育局联合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全市8个县(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督查。现场检查21所校外培训机构,重点对培训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省平台应用等工作逐项检查,共查出各类问题46个,按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的要求,督促存在问题限时整改销号,对2家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要求停业整改。

检查组强调,一要压紧压实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以事故为案例,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准确研判安全形势和风险,聚焦短板和不足,强化源头治理,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校外培训举办者主体责任,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稳定。二要强化统筹联动。严格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区)要制定本县(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方案,加强与消防、公安等部门沟通联络,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扩大信息来源,及时掌握、及时研判、及时部署,对校外培训机构至少开展1次安全专项检查。三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逐条对照排查,重点关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场所消防安全设置和消防器材管理、火灾危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等方面,尤其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供暖设施、电器使用等方面加大检查力度,及时查漏补缺,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四要加强日常巡查。严把校外培训内容关和人员关,严查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建立健全隐形变异培训预防、发现、查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坚决严查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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