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国资委持续深化市属监管企业“三中心”建设,着力推动市属监管企业采购工作提质增效、阳光运行。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采购流程。结合实际修订《市属监管企业阳光采购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流程,从制度层面防范采购风险。同步建立“培训+指导+监督”三位一体服务体系,今年以来,围绕阳光采购平台的实操、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等开展专题培训3场次,覆盖300余人次,解答企业咨询150余次,推动企业采购合规意识显著提升。
二是搭建采购平台,实现集约管理。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基础上,迭代优化适配雅安管理模式的采购平台,同步规范采购工作流程,强化采购流程复核,有效降低企业采购风险。自平台搭建以来,累计完成采购项目1385项,预算控制价36.87亿元,实际中标价32.22亿元企业,节约资金4.65亿元,节资率达12.6%。
三是强化软硬件支撑,保障采购公平公正。参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场所打造标准化开评审场所,配备高清音视频监控系统和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开评标过程规范透明。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完善专家“准入-评价-退出”动态管理机制,规范专家抽取和评价流程,目前库内专家已达310名,解聘不合格专家1名,确保评审团队的专业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