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雅州古琴艺术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建议》(第108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雅安非遗工作的关心,针对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前,我国已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名录。雅安市已公布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有71个项目。2024年雅安市公布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谢氏古琴斫制技艺”被列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二、关于雅州古琴艺术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原则。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可以从本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选择项目,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上一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因此,雅州古琴艺术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首先必要条件是需要列入县(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然后按照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由县(区)推荐申报。雅安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条件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在雅安市范围内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扎根于相关区域的文化传统,世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体现文化多样和中华民族创造力;在县(区)级项目内具有突出的传承绩效和社会影响,具备代表该类别的全市最高水平。此外项目传承的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或传承三代,传承脉络清晰,可提供以资佐证的历史资料。
三、关于雅州古琴艺术的宣传展示
借助文旅系统的资源优势,策划“琴韵雅州·文旅融合”系列主题活动。联合景区管理部门,在蒙顶山、碧峰峡等知名景区打造沉浸式古琴展演空间,通过“古琴+山水”实景演出、非遗技艺现场展示等形式,让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直观感受雅州古琴艺术魅力;开发“古琴文化体验游”精品线路,将古琴斫制工坊、传习所纳入文旅打卡点,设置古琴试奏、琴谱识读等互动环节,增强游客参与感。同时,依托文旅节庆平台,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等节点,举办古琴艺术展示宣传活动。此外,利用文旅系统新媒体矩阵,制作古琴艺术系列短视频,以故事化、场景化方式宣传古琴文化,提升项目传播力与美誉度,助力雅州古琴艺术融入文旅产业发展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全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指导相关县(区)开展雅州古琴艺术的项目调查,系统梳理雅州古琴艺术的历史渊源、传承谱系、艺术特色与文化价值,挖掘其在地域音乐文化中的独特地位,论证该项目的申报可行性。同步开展非遗保护政策培训,举办主题展演、学术研讨会、公益传习班等活动提升县(区)申报团队专业能力,搭建雅州古琴艺术展示、传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