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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汇总)部门决算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10: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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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实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3.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谋划求发展,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一是奋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截至目前,医保基金全额保障234万人次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1.36亿元,保障全市群众免费接种疫苗。二是推进医保区域合作。已先后与成都平原经济区七市、西藏林芝、重庆江津、成都市及其8个市县区、甘孜、凉山、阿坝州签署《医疗保障事业协同发展战略协议》,在全省率先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医保合作。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联合印发《雅安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细则》,实施医疗救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有效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四是大力支持医养结合产业发展。制定《雅安市医疗保障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十六条措施》,推进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五是大力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出台《雅安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

2.健全体系兜底线,稳步提升全市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一是提高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水平。修订《雅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慢病群众医保待遇。二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城乡居民医保由15万元/年提高到20万元/年;职工医保由21.3万元/年提高到 38 万元/年。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政策统筹水平。制定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四是促进普惠性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出台《关于促进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积极为“惠雅保”产品开发提供支持,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医疗保障。

3.深化改革添动力,全面落实医疗保障重大改革任务。一是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已组织开展5批次国家组织药品、2批次省际联盟药品、2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老百姓节约药品费用约4000余万元。二是开展DRG付费方式改革。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在不影响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和参保人享受待遇的情况下稳步推进。三是不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四是在石棉县开展全省紧密型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实施“两病”和贫困人口家签医生两个医保服务包,实现了“四方共赢”试点任务。

4.聚力治理强监管,有效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高效。一是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折页和问答手册10万余份,宣传短信23万余条,营造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打击“三假”等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三是完善欺诈骗保行刑衔接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建立医保基金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机制。

5.改善民生提服务,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持续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今年我市参保人外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3.4万人次,减少个人垫资1.82亿元;市外参保人来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4.2万人次,减少个人垫资1.09亿元。二是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作为全省遴选的3个第一批上线市之一,我市于今年9月5日正式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目前已在医保专网投入运行,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医疗结算、医保治理、药品采购等需求。三是提升医保便民化水平。健全基层医保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医保服务站、点,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全覆盖,目前已在雨城区、名山区、宝兴县开展试点。

二、机构设置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雅安市医疗保障大数据和异地就医服务中心。

纳入雅安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24.8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89万元,增长1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收支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85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82万元,占95.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31万元,占4.15%。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99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15万元,占71.55%;项目支出284.34万元,占28.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42.4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87万元,增长7.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9.73万元,增长25.3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14万元,占6.41%;卫生健康支出834.62万元,占89%;住房保障支出43万元,占4.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37.76万元,完成预算99.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08万元,完成预算99.77%,因人员调整,缴费基数变化,部分经费结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6.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7.24万元,完成预算9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还未实施完毕,结转次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90.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5万元,占4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占53.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未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万元,完成预算9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48万元,下降18.25%。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运行,车辆使用成本降低。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金监管、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医保区域合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完成预算8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33万元,增长115.65%。主要原因是因2021年医保新系统上线,省局来雅检查督导以及其他市(州)来雅交流学习增加。

5.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或者其他市(州)单位来开展督导检查、学习交流等相关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18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局对我市工作开展督导、检查1.54万元,太平洋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来雅调研DRG工作开展情况0.35万元,接待凉山州来雅调研学习0.27万元,接待县区局对接工作0.32万元。

6.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7万元,比2020年增加56.51万元,增长61.2%。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人员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事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个项目(医保基金专项治理、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开展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1.拟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拟定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拟定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实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拟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

原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不再承担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市医保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3.与市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人员概况。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有行政编制10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现有在编公务员10个,在编工勤人员1个。雅安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有参公编制23个,在编参公人员22个。雅安市医疗保障大数据和异地就医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9个,在编人员7个。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85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4.82万元,占95.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31万元,占4.1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99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15万元,占71.55%;项目支出284.34万元,占28.4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在预算编制中强化绩效目标的科学合理,逐一落实到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级指标,编制的绩效目标做到了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为部门的有序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37.76万元,完成预算99.5%。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无预算管理方面违规情形。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下一步将继续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自评质量

本部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客观、真实、准确地开展此次自评工作,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项目进行了梳理,并对照年初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项目执行进度以及绩效目标实现等方面都进行自评,结合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进行了自查和整改,保证了自评的准确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整体支出基本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年中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绩效目标设置还需完善。

(三)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相应进行警示纠偏、督促进度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二是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合理。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完成

10

 10

编制标准

10

 10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10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10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98

附件

2021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围绕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支出。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开展医保基金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县区定点医药机构抽查复查、医疗保险基金财务内控检查、异地就医与外伤核查、专项治理宣传等围绕医保基金治理相关工作的支出。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安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管,打击欺诈骗保,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保障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减少基金浪费,增加基金支撑能力。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对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支出资料进行核查,对开展基金专项治理相关活动进行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在编制年初预算时申报项目资金20万元,预算批复20万元,年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市财政安排资金20万元。

2.资金到位。市财政下达预算资金20万元。

3.资金使用。全年支出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活动等方面支出,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省纪委监察委、省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在市纪委监委的领导下,结合雅安医保基金实际,按照“内防监守自盗、外反欺诈骗保、面控损失浪费”的基金监管工作思路,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治理参保人通过异地就医手工结算欺诈骗保、治理伪造基因检测报告骗取高值抗癌药品、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开展重点领域与重点群体专项整治、治理诱导就医、治理参保人转嫁医疗费用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等重点专项治理行动,明确每个治理重点的目标任务,细化部门职责,把全面工作具体化、具体工作流程化,确保每项治理重点有时间节点、有任务安排、有措施方案、有工作成果。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2021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安排,评估所需开展的各类专项治理活动、会议、宣传等预算金额,申报预算,经局党组会审定年度预算后,按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计划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时常关注工作进度,定期对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实现效果进行通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折页和问答手册10万余份,宣传短信23万余条,营造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打击“三假”等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2021年全市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01家,发现违法违规违约医药机构408家,追回基金本金1073.63万元,暂停15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资格。三是完善欺诈骗保行刑衔接机制。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建立医保基金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机制,2021年我市共移交公安机关处理4件、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件。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特别是将打击欺诈骗保与损失浪费纳入治理重点,减少基金浪费,增加基金支撑能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有序开展,实施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建议。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业务科室和财务部门要及时跟进预算执行进度,按照年初制定目标保证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2021年医保基金专项治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509601

实施单位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万元

 执行数:

20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健康雅安”战略,持续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满足群众对更加优质、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需求,基本构建了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有效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

100%

100%


数量指标

组织对跨区域异地就医监管核查

5次

4次


质量指标

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良好

良好


社会效益  指标

对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工作的促进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参保群众满意度

≥80%

80%


附表:

附件

2021年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做好全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管理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雅组通﹝2009﹞60号)文件要求,围绕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工作开展发生的支出。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用于开展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管理相关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安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保障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管理相关工作。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全年服务行政单位、企事业离休干部人数在100人以上,及时审核结算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提升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服务水平。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对开展离休干部医疗费支出资料进行核查,对开展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相关活动进行评估。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在编制年初预算时申报项目资金5万元,预算批复5万元,年中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市财政安排资金5万元。

2.资金到位。市财政下达预算资金5万元。

3.资金使用。全年支出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工作支出,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雅组通﹝2009﹞60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方便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确保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及时清算报销。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对预算资金全面实现绩效管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绩效运行监控有力,评价报告规范完整,评价结果应用及时。           

(三)项目监管情况。

时常关注工作进度,定期对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实现效果进行通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结算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约770万元,服务离休干部约120人,保障全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及时结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做好全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管理工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有序开展,实施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对项目跟踪管理不够。

(三)相关建议。

今后将加强项目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1年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509601

实施单位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5万元

 执行数:

5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中:

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年服务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100人次以上,及时审核结算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提升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服务水平。

服务全市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120人次,提升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服务水平。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监管次数

2次

2次


数量指标

服务行政单位、企事业离休干部人数

≥100人次

120人次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服务对象

及时

及时


社会效益  指标

对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服务水平促进

有效促进

有效促进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离休干部对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等服务满意度

≥80%

8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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