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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07 19: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低保边缘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月最低生活保障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放宽至2倍);

(二)家庭财产和刚性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三)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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