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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司法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15: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司法局:

春节是疫情防控的重要节点,人、物流动急剧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节点,各县(区)司法局要坚决落实好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把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着力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引导全社会依法抗疫、依法行事,强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内容及措施

(一)深入宣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安排和重要举措,特别是我省依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最新防控措施。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一步提振士气,弘扬正能量,以良好的宣传教育成效助推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重点宣传解读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等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控意识,提升全社会依法治理能力,推动形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三)持续做好重点区域普法宣传。围绕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中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车站、公交、商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宾馆、医院、学校等人流聚集的公共区域广泛推送公益宣传和海报,引导市场主体履行防疫责任、公民个人落实防疫政策。在农村地区利用宣传单、条幅标语、“村村响”等平台,依靠基层组织,发动广大群众,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乡村(社区)全面排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雅人员和我市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状况相关工作,做好外出务工(返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交通管理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宣传,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

(四)进一步提高媒体宣传效力。要大力运用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等新媒体及时推送、转发疫情防控知识。要积极转载上级普法平台发布的内容,做好二次宣传,如四川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的《法博士“疫”案释法》等栏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司法局要履行主体责任,抓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策划,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支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与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分工合作,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局面和相互呼应的强大宣传声势,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及时发掘宣传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法律工作者、基层干部群众和普法志愿者等先进典型,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市司法局(联系电话:2223269)。

雅安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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