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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区司法局“三举措”推进“诉调对接” 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15: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年来,名山区司法局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与名山区人民法院有效对接,2019年3月,雅安市名山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标志着名山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之间成功实现了无缝对接,体现了人民调解和法院审判的优势互补和程序衔接,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注入了新的活力。自诉调委成立以来至今(2019年3月—2021年7月),已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62件。

一、在法院“安家”,打造“常驻式”人民调解

2019年3月,雅安市名山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名山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按照“场所挂牌、制度公开、人员公示、设施齐全”的标准化要求完善了阵地设置。目前,名山区诉调委有专职调解员2人,兼职调解员11人,承接法院移交的矛盾纠纷,与诉讼活动直接对接。

二、与法院“联姻”,建立“专业化”人民调解

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宽矛盾纠纷调解渠道,充分发挥法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名山区诉调委多次召开座谈会,邀请法官分享调解工作实务和经验,以案说法,互相交流邻里关系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财产纠纷、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常见的法律问题及调解要点,有效增进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互动。

三、向法院“要件”,推行“主动化”人民调解

名山区法院的诉讼案件中,有较多金额较小,民事责任清晰的案件,此类案件若是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往往会占用较多公共资源。在此情况下,名山区诉调委主动与法院对接,向法院“要件”,法院将适宜调解的案件移送诉调委调解。调解成功的,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当即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调解不成功的,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立案庭,进入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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