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为切实做好2025年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强化资金投入,构建资金保障“精准化”机制。坚持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较往年提前60天启动市级避险搬迁转移补助资金预拨程序,资金分配综合考虑各县(区)风险等级、转移人口基数和历史灾情等因素,于6月前完成全市6县3区(含经开区)资金预拨工作,预拨资金共计830万元,为各县(区)做好主汛期前山洪、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应对提供资金保障。同时,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争取到位3000万元,专项用于汉源县统筹开展“7·20”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是强化物资储备,打造应急保障“动态化”闭环。健全发改、应急、财政部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联动机制,年初预算安排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预算466万元,支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轮换等各项保障工作,确保防灾救灾物资备得足、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三是强化协同监管,创新财政管理“精细化”模式。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与应急、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准确把握全市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形势,全过程加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等防灾减灾项目监管,针对项目实施、政府采购、“一卡通”资金发放等环节存在的短板弱项,对各部门、县(区)“一对一”开展专题授课、专项辅导,不断提升防灾减灾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是强化科技赋能,提升应急体系“实战化”水平。聚焦实战导向、科技赋能,支持开展2025年“5·12”防灾减灾救灾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后勤保障、经费核查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市县救灾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资金统筹,支持城市安全运行管理中心、“户户响人人响”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健全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提升各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