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三项措施”,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印发《雅安市社会救助工作容错免责清单(试行)》,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基层民政干部担当作为、守正创新。二是印发《雅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基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工作程序。三是制定《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台账》,对个人医疗自费部分较大、重度残疾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开展排查。2025年排查重点人群6.2万余人,处理预警信息3.05万条,全市纳入农村低保3.46万人,新增农村低保2303人。
二、调整“三项标准”,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一是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26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20元/月。二是调整特困供养保障标准。调整后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074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44元/月。三是调整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照料护理标准由80元/月调整至130元/月,部分自理照料护理标准由50元/月调整至100元/月,完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确定为20元/月。今年以来,向3.81万名低保对象发放救助金12657万元;向5978名特困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4973万元。
三、落实“三项政策”,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一是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务求应保尽保。开展重点人群全面摸排,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二是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务求应养尽养。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按规定给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三是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务求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临时陷入困境且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2025年实施临时救助2537人次,发放救助金3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