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医院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12511600452534150R |
|
|
|
|
| 陈心足 | 身份证 | 5101071981******** |
|
| 雅卫健医罚 [2024]0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弟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 | 1.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的行为;2.病历书写不规范的行为;3.未确保实现本机构患者诊疗信息管理全流程的稳定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5200元(大写:柒万伍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弟三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该单位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5200元(大写:柒万伍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7.52 |
|
| 2024/9/20 | 2099/9/20 | 2027/9/20 |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5116000088704303 |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151160000887043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