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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13 18: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司法局:

为扎实推进律师行业“两个覆盖”相关工作,按照“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推进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保证律师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党建工作指导力度,经研究决定,向没有党员的10家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着力推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

(二)选派人员为各县(区)分管领导或律师管理工作人员;

(三)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乐于奉献,工作务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工作职责

(一)组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积极帮助律师事务所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做好考察发展新党员工作;

(三)及时反映律所及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律所业务发展,扩大党在律师事务所的号召力、组织力和影响力;

(四)每月至少到律所开展一次党建指导工作,了解掌握律师思想状况,动态信息,与律师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党建指导员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党建指导工作走深走实。一要充分认识到选派党建指导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影响力、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我市律师行业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二是按照工作要求,加强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及时在无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指导工作。三是加强对党建指导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培训,努力提高党建指导员的党务工作水平。

雅安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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