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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20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1日至9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巡察,12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赓即召开局党组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再学习、再领会、再研究。建立市医疗保障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领导推进全局整改工作,及时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参与,共同做好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局党组书记、局长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做到“四个亲自”。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带头抓重点问题、重要事项,并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三)强化节点推进。制定《中共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分解任务、明确措施,严格把控整改工作时间节点,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安排确定的时间、任务抓好落实,实行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及时召开局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进行查摆剖析,示范带动全局干部职工认真整改。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的“中心组未按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问题。

整改情况:问题反馈后,局党组立行立改,赓即制定中心组学习方案,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纳入学习讨论内容,专题深入进行学习。2021年12月27日、29日,中共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中心组召开第十一次专题学习暨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专题学习会议。会议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前往宝兴县五龙乡铁坪山村,与乡政府、铁坪山村开展帮扶规划座谈,开展产业振兴现场调研。二是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中心组成员在专题学习前提前预习学习篇目,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指定学习用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开展深入研讨。

2.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史学习教育抓得不实,部分篇目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9月8日,局党组召开2021年第37次党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从党史学习中激发信仰、获得启发、汲取力量。二是要增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的信仰,从党百年奋斗中感情信仰的力量,始终保持顽强意志,勇敢战胜各种重大困难和严峻挑战。三是要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发展中国的必由之路,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真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四是要增强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必胜信心,坚信我们党一定能够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一代人、无愧新时代的历史功绩。

3.针对巡察反馈的“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管还不到位,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违约经营频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并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全市基金监管业务培训会,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培训。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通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161例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典案例。二是通过专项治理与业务培训,严格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在全市范围内产生强烈震慑,对打击欺诈骗保产生积极作用。三是认真分析基金监管形势,突出监管重点,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4.针对巡察反馈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工作方案》(雅医保办〔2021〕98号),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监督检查制度、举报奖励制度、智能监管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6大制度系统。二是通过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进一步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促进了我市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三是长期不断建立完善基金监管制度,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5.针对巡察反馈的“牵头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平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2021年雅安市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已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并加强对异地就医手工结算真实性核查业务指导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二是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进行100%全覆盖检查,共涉及违法违规违约金额共1555.33万元,暂停15家定点医药机构、解除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资格。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5起,其中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起,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三是继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6.针对巡查反馈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建设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于2021年8月25日,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明确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雅医保发〔2021〕15号),统一救助对象范围,统一救助待遇标准,明确部门职能职责,建立救助对象定期推送机制,各部门按月及时推送、交换人员信息至同级医保部门。二是严格落实中发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按照《关于明确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做好我市医疗救助工作。

7.针对巡查反馈的“DRG付费试点进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雅安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在全市试点医疗机构中遴选408名专家,组建市级DRG专家库;组织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专题培训、DRG基础知识培训和DRG病案专题培训等三次大业务培训;在国家版分组结果的基础上,通过本地优化后新增DRG组别37组(包含5组中医病组),最终形成665个DRG病组,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雅安市分组方案(2021年版)》;成功组建DRG应用系统平台,完成数据采集、病案质控、DRG分组管理等多个子系统的离线脱机部署;已完成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医院线下实时数据提取,并成功通过DRG应用管理平台联调联试。二是继续按照《雅安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继续做好信息系统改造、模拟运行、签订协议实际付费等各项工作,确保2022年10月全面完成改革,进入实际付费。

8.针对巡察反馈的“转移接续工作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积极对接省平台,配合完成系统建设,为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继续对接省平台,配合完成系统模块建设,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9.针对巡察反馈的“医疗保障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推进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1年6月4日、6月7日、6月16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前往甘孜州、凉山州、阿坝州医疗保障局互访并签署区域合作协议。二是2021年9月26日开始,我局派遣上线工作骨干人员4批次共24人次进驻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开展新平台“结对上线”行动,协助甘孜州医疗保障局开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2021年11月26日,我局组织全市8个县(区)医疗保障局与签订了区域合作协议的成都市结对县(市、区)联合开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测试工作,确保雅安、成都两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正常开展。三是推进四川省泌尿外科医院与汉源县人民医院专项合作,2021年7月16日,四川省泌尿外科医院院长曾政光带队到汉源县人民医院开展教学指导、联合查房和现场手术,双方签订了医联体协议,就医联体建设细节进行讨论并交换意见。四是已与重庆江津、成都、甘孜、凉山、阿坝共同建立基金监管协查机制、异地就医联合检查机制,加大合作协查力度,按需要开展专项联合检查。五是与重庆江津、成都、甘孜、凉山、阿坝合作,优先为对方参保人员集中居住地区的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建立区域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错处理机制,提高联网结算工作效率。六是紧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藏铁路建设等重要契机,以医疗保障区域合作为基础,深化与成都平原八市经济区、西藏林芝、重庆江津等地的异地就医协同发展,适时开展互访,巩固合作成效。

10.针对巡查反馈的“深化改革工作推进迟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市委办、市政府办的沟通协调,争取文件尽快印发,并抓好落实,通过举一反三,对涉及改革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加快落实。二是于2021年8月13日向市文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报送《关于提请审定<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方案文稿经专项小组审定后,加强同市委深改办和专项小组对接,确保《方案》纳入会议议题,2021年11月11日《方案》经市委深改会审议通过,2021年12月20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方案》。三是严格落实《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认真梳理各项改革事项,按照国家、省上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11.针对巡查反馈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为促进局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根据《中共雅安市委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雅委发﹝2021﹞8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于2021年7月2日制定印发了《中共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雅医保党〔2021〕36号),制度明确:“大额资金的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资金安排。建设类资金支出5万元以上(含5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支出2万元以上(含2万元)、自行采购资金支出2万元以上(含2万元),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2021年,制度印发后,局党组9次研究了2万元以上采购类资金支出的议题,确保大额资金的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资金安排达到限额即上会。

12.针对巡察反馈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党组每半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每年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1年、2022年均已向市委报送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拟于3月在党内通报上一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三是班子成员已按规定形成2021年述职述廉报告。四是制定印发《中共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推广运用的通知》,就加强“学习强国”在线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各支部宣传委员担任学习管理员,负责做好管理、宣传、推广工作,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刘某某同志积分已由717分提高至3000分以上。五是继续做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平台使用工作,坚持把理论学习平台使用推广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内容。

13.针对巡察反馈的“执行便民化相关政策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六统一”,同一事项在各县区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优化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二是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统一了服务标准,办理流程,方便了办事群众。三是积极与省医保局和市政数局进行沟通协调,多管齐下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水平的强化,确保医保服务更高效、更优质。

14-1.针对巡察反馈的“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增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医保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着装规范标准,提高延时服务的标准和效率,首席代表按要求参加例会。工作人员的效率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了提升和强化,服务行为更加规范。二是积极与政数局沟通,对“一网通办”工作查漏补缺,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断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管理,制定相关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机制。

14-2.针对巡察反馈的“对帮扶联系村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学习《雅安市市级部门和驻雅企事业单位联系帮扶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联系村帮扶工作。二是局党组赴联系村开展实地调研,掌握联系村实际情况,与乡、村干部加强沟通交流,就如何做好联系村未来五年帮扶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三是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铁坪山村联系帮扶工作规划(2021—2025年)》,并划拨帮扶资金10万元用于联系村帮助工作。四是对标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着力从推进产业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培育文明乡风、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切入思考,持续做好联系村帮扶工作,切实推进联系村乡村振兴。

14-3.针对巡察反馈的“对信访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草拟了《雅安市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管理制度》,正在全局范围内征求意见,待征求意见结束后印发。二是完善了信访登记台账,增加了联系人联系方式、来访方式等信息的登记,并将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纳入信访台账进行管理。三是开展了“医保政策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宣传、群众体验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

15-1.针对巡察反馈的“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之财务内控制度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及时对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二是制订《雅安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各项开支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是通过整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提升,业务能力得到增强。四是待《雅安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后,加强对全局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15-2.针对巡察反馈的“‘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省市关于预算的法律法规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二是通过整改,使工作人员更好的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水平。三是在以后的经费预算工作中,将认真研究,加强沟通,确保经费预算的准确性。

15-3.针对巡察反馈的“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退回多报差旅费。二是对单位人员公务卡持卡情况进行清理,在职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按照强制结算目录严格执行公务卡使用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批报销,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外出人员差旅费报销相关附件材料。四是通过整改,提高全局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学习了财务报销制度。五是下一步将加强对经费制度的宣传与学习,进一步规范经费财务管理 。

15-4.针对巡察反馈的“公务用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及审批相关规定,规范公车申请、审批、派遣、回场等环节,严格按公务用车流程使用车辆。

15-5.针对巡察反馈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决算,决算编报中将所有收入纳入决算。二是进一步规范决算管理工作,保证决算数据完整、真实、准确。三是通过整改,使工作人员编制决算的能力得到提升,更好的做好今后的经费决算编制工作。四是在以后的经费决算中,严格按照决算要求,认真核对,确保经费决算的准确性。

16.针对巡察反馈的“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规程,防范财政资金风险,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学习,规范单位采购要求,规范文字表述。二是完善经办人员项目验收报告签字程序,严格按照合同进行验收。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学习,规范单位采购要求,规范采购操作程序,及时将文件整理归档。四是通过整改,使政府采购经办人员的业务经办能力得到提升,对政府采购文件的理解也更深刻,更好的促进我局政府采购业务的推进。五是在以后的政府采购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的文件制度规定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

17.针对巡察反馈的“专项资金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印发《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细则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加快项目的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通过整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在文件制度的规定下进行业务的经办,更能体现出法治社会的理念。

18-1.针对巡察反馈的“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之抓党建述职评议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委党建领导小组发[2021]3号)要求,抓好2021年度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二是及时形成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是按照要求扎实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18-2.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员发展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支部委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已对未完善的相关记录和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办理,对新党员入党材料及时完善、归档;发展党员的全过程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三是通过日常支委会议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水平,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18-3.针对巡察反馈的“支部选举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下一届总支、支部选举工作更加规范开展。二是加强对支部“三会”会议记录工作的学习,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要求,及时、真实、规范记录,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每一步规范开展,记录详实,能呈现选举全过程。

18-4.针对巡察反馈的“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年部门组建以来,所有党员党费交纳情况进行梳理,对全体党员党费交纳基数核实确认。二是督促相关党员对欠缴党费进行补缴,已全部补缴到位。

18-5.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员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更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再次核查全局党员基础信息,并规范化建立党员名册,确保做到党员信息100%准确。

18-6.针对巡察反馈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支委会,明确专人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组织集中学习党支部手册填写规范,确保记录规范、详实;加强对支部手册填写的检查,各支部组织委员每季度复核填写记录。二是通过召开支委会,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支部书记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的规范性书写进行强调,要求党务工作人员对工作手册中涉及的缺席人员、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组织生活考勤等要素实事求是进行完整记录。三是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重要性的认识,对每一步流程严格把关,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18-7.针对巡察反馈的“民主评议党员未将退休党员纳入”问题。

整改情况:按要求及时将退休党员贾某同志纳入民主评议工作。

19-1.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之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19、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的情况,局班子成员深刻反思,立行立改。2022年1月24日,中共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以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和发展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历史自信,践行时代使命,厚植为民情怀,勇于担当作为,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走好新的赶考之路,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而努力奋斗”为主题。会上,各班子成员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政治灵魂,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统一意志、增进团结的目的。自我批评时,班子成员勇于刀刃向内、揭短亮丑,不以讲道理、谈体会代替摆问题,不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时,班子成员出于公心、直截了当,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点出在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的危害,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会后,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建立了问题清单,并明确了问题整改的责任人,将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19-2.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总支按时向党组专题汇报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并听取两个支部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汇报。二是严格支部党课纪律,2021年,完成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不少于1次,支部内领导干部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三是按照《雅安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四级”责任清单》《雅安市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试行)》要求,持续做好相关工作。

19-3.针对巡察反馈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出冯某某、杨某、冯某某、余某同志对照检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冯某某、杨某、冯某某、余某同志严格按照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再次检视问题,形成对照检查材料。二是通过整改,支部对专题组织生活的内容更加明确,下一步将加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党建工作,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顺利开展。

20. 针对巡察反馈的“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适时向上反映优化班子成员年龄结构。二是2021年已公开考调具有医药专业人员2名,拟于近期到岗。

21.针对巡察反馈的“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起算时间从公示次日起计算。三是已开展人事档案清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

22.针对巡察反馈的“对换届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28日,局党组召开中心组第9次专题学习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川组通〔2021〕10号、雅组通〔2021〕21号和《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方案》精神。会议指出,换届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换届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是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巩固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彰显制度优势、凝聚共识力量的重要契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意义重大。会议要求,局党组带头,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防止和克服不正之风,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坚决贯彻执行“十个严禁”,汲取以往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经验教训,不抱侥幸心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3.针对巡察反馈的“公务员(参公)平时考核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雅安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雅组通〔2021〕98号)修订了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严格按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开展平时考核。

24.针对巡察反馈的“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规定调配事务中心参公人员任某同志担任人事岗位工作人员。二是在现有人员情况下,按规定调配正式人员充实到人事、财务、涉密等关键岗位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相关规定。

25.针对巡察反馈的“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李某某、杨某、刘某某的人事档案进行了完善。二是已开展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对要素不全、资料不齐的档案进行了补充,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三是今后将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要求规范人事档案。

26-1.针对巡察反馈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之领导班子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视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党组(中心组)会议及时学习传达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九次全会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二是召开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动员会,对全市医保系统2022年作风建设相关工作作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一盘棋”推动全市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六张责任清单”要求,制定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领导班子职责和任务分工。

26-2.针对巡察反馈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局党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全年召开51次党组会议,邀请纪检组出席会议21次。特别是6月份以来,除按省市要求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临时通知纪检组后,纪检组因有其他公务冲突来不及出席的情况外,局党组均提前邀请,确保每次会议都主动接受监督。未出席的情况也在会后将相关会议内容报纪检组。

26-3.针对巡察反馈的“对定点医药机构警示教育工作抓得不实,重事后监管轻事前教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2月16日召开全市基金监管业务培训会,加强医保政策法规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召开警示教育工作会,通报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定点医药机构典违规问题,公开曝光典案例161例,并约谈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二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医保政策法规培训,增强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工作的法治意识、共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医药服务规范化,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医保服务环境。三是下一步将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各定点医药机构和人员的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意识。

26-4.针对巡察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学习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我局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文件。已于第3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第6次党组会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召开了2022年医疗保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转作风、树新风、作表率、抓落实”专项行动动员会,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提高站位、保持清醒,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动医保系统政治生态向上向好。二是下一步,我局将根据2022年市委市政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要求,及时传达学习,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7.针对巡察反馈的“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不重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风险防控排查,结合科室和个人风险,对廉政风险、岗位风险进行逐一清理和排查,明确廉政风险和岗位风险,确定每一项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将风险责任落实到人头。二是通过全面开展风险防控工作,提高了市县两级医保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三是下一步将长期坚持开展风险防控工作。

28-1.针对巡察反馈的“相关制度制定不规范之党风廉政谈话制度制定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我局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目前已征求意见,拟于近期印发。

28-2.针对巡察反馈的“未及时完善问题线索移送相关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国家、省医疗保障部门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中发现问题线索的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雅安市医疗保障协议检查工作规程》修订工作,已完成《雅安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稽核工作规程》初稿。二是通过整改,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待修订后的工作规程印发后,加强宣传培训。

29. 针对巡察反馈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政治监督,完善驻点监督机制。深入监督单位对症点穴开展“上门问诊”“开方抓药”,深度破解纪检组监督不下深水、聚焦不准、覆盖不全等问题,强化对医保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等重点工作的监督。2021年,督促检查全市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11次,发现并反馈问题16个,已整改完毕。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加强与监督单位日常沟通联系,确保重要事项、会议无漏洞。抓实抓牢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督促监督单位高质量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推动整改工作。督促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整改以来,先后全程参加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会、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总结培训会以及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等会议并作相关工作安排。三是建立健全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实时更新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市医疗保障局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15个、监督单位档案资料3卷;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10家综合监督单位动态建立318余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及监督单位档案资料共20余卷。四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注重发挥出具党风廉政意见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和廉洁自律意见。落实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办理工作,规范出具,逐级审签。整改以来,已规范出具4人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五是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以及市委、市纪委决策部署,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措施、强化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30-1.针对巡察反馈的“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经常性提醒和批评等制度,确保组织生活的严肃性、经常性。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的要求,根据《雅安市委党建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雅安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四级”责任清单>的通知》(雅委党建领导小组发[2021]1号),研究制定《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党建工作“三级”责任清单》,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30-2.针对巡察反馈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工作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暨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根据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提出批评意见,推动整改工作见效。二是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关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姿态提升工作标准。三是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开展问题查摆,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整改,确保同样的问题不再出现。

30-3.针对巡察反馈的“市审计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涉及市本级的5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252620.44元未追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追回违规费用并建立协议处理工作台账,强化各科室业务衔接,防止出现扣款不及时等情况。二是通过及时扣款,确保基金应收尽收,有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三是下一步将继续不断强化科室业务衔接,确保处理结果及时执行到位。

30-4.针对巡察反馈的“雨城区、天全县未按2020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对违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违约金处理,涉及金额320032.92元,市医疗保障局对县(区)上报的整改情况未进行认真审查,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县(区)医保局协议处理的指导工作,督促经办机构健全协议处理机制,确保对违约问题的处理依法依约。二是通过整改,市县两级医保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并深刻认识到虽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及协议条款,县(区)局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违约行为在违约金处理上有自由裁量权,但是在市级统筹的情况下可能造成县(区)之间处理标准差异太大的风险,不利于科学规范管理。三是强化指导培训。市局于2021年12月16日对县(区)局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了全市医保系统风险防控意识,并将在下一步有计划地对县(区)医保部门尤其是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整改进度:第1、2、5、6、10、11、13、14-1、14-3、15-2、15-3、15-5、16、18-2、18-3、18-5、18-6、18-7、19、22、24、25、26-2、26-3、27、30-3、30-4项已整改完成;第15-4、18-1、18-4、20、21、23、26-4、29、30-1、30-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4、9、12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完成、第7项问题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0月完成、第8、15-1、17、26-1、28-1、28-2项问题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6月完成、第14-2项问题正在整改中,帮扶工作到2025年底。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局党组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核心作用,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强化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认真履行民生保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两大职能”,统筹推进强保障、优服务、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全面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推动机关党建水平上新台阶。进一步做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关心关爱干部职工,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担当作为。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六张责任清单”要求,切实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着力强化内控外防,有效实施行业监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抓好以案促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宗旨意识,优化办事流程,做好便民服务,树好窗口单位良好形象。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推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到“有形”和“有效”相统一,全面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加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把监督工作抓细抓实抓常。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2820182;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人社大楼810室;728141551qq.com。

中共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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