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地质结构脆弱,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危害巨大,同时地形起伏悬殊导致气候复杂多变、极端天气明显,防灾形势严峻。为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2024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九条措施》,汉源县积极探索,以“汛九条”为纲领,针对隐患排查、避险转移、人员责任压实等薄弱环节,印发《汉源县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安全防范五条措施》,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汉源县经验做法予以印发,供各县(区)参考借鉴。
汉源县“五条措施”切实提升地灾防范能力
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汛九条”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汉源县“隐患点+风险区”双控工作,切实筑牢汛期地质灾害安全防线,汉源县研究制定《汉源县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安全防范五条措施》。该措施通过对隐患排查及管控、刚性转移、监测人员责任、奖励措施的明确细化,助力提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动态开展隐患排查。明确排查主体和责任范围,各乡(镇)对本辖区地灾点、斜坡风险区、临边临崖等区域开展动态排查;自规、交通、农业、经科、文旅、住建及工管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开展各自领域地灾隐患排查。针对降雨重复落区、降雨后连续2至3天等特殊情况加强排查力度。汛期每周完成一轮动态排查,对新增问题隐患实行台账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销号。
科学划定管控范围。对新增疑似地灾点和斜坡高风险区,由县地灾办组织技术支撑队伍当日核实调查,次日18时前完成危险区和管控范围划定,并提出防灾措施意见。由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按照防灾措施意见,逐点核实威胁对象,明确防灾责任人员、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网格员),逐一落实防灾预案和防范措施,形成工作闭环。
细化刚性转移流程。预警发布后,30 分钟内传达到各级防灾责任人,并进行全网发布。各乡(镇)按照“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三人一屋”要求,立即将地灾点、斜坡高风险区受威胁群众全部转移至就近安全屋安置。严格加强过程管控及转移群众服务保障,严防私自返回。预警结束后,由技术支撑队伍人员、监测责任人员开展人员返回前核查,切实落实“不安全、不返回”。
细化监测人员责任。要求监测员(网格员)熟知所负责地灾点、斜坡高风险区的位置、范围、威胁对象、监测内容、安全撤离路线、临时避难场所、避险管控措施、信息反馈要求等基本情况。细化“三查”要求,明确监测员(网格员)每日上、下午至少分别开展1次排查;降雨过程中,开展至少1次雨中巡查;降雨结束后,及时开展 1次核查;每周向乡(镇)报告工作情况。对发现风险隐患,15 分钟内报告乡(镇)并及时动态监测。预警发布后,协助乡(镇)组织避险转移及人员管控。
加强防灾避险奖励。出台汉源县地质灾害隐患报告奖励、成功避险奖励措施,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符合条件的成功避险案例,经核查属实后予以奖励,发动基层群众积极查灾防灾,构建全员参与防灾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