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水利局对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7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4-13 16: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高其国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建议》(第17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村供水基本情况

(一)农村供水基础设施不断夯实

“十二五”以来,我市通过实施“十二五”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和“4·2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村镇供水项目,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994处,覆盖农村人口101万人,其中: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29处,千人至千吨万人之间供水工程178处,全市农村供水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规模化供水程度显著提升

“十二五”以来,我市建成了一批以名山区农村供水总厂、芦山县龙门水厂、汉源县九襄水厂、荥经县严青水厂、天全县东风水厂、天全县始阳水厂、宝兴县灵关水厂等为代表的规模大、净水工艺、信息化建设相对完善的骨干供水工程,实现取水、制水、输水、用水、水质等农村供水全过程监控与管理,不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水平。目前,九乡水厂、严青水厂、始阳水厂等部分水厂正在通过改扩建、管网延伸等方式覆盖周边能覆盖的区域,进一步扩大供水规模,提升供水保障率。全市规模以上农村供水人口由2018年的40%左右提升到2022年的52%。

(三)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完善

2016年,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村镇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雅办函〔2016〕3号),对供水工程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市水利局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加强村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的通知》(雅水发〔2018〕124号),要求各县(区)细化供水设施管理办法并进行公告,各县(区)因地制宜相继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管水护水,促进农村供水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四)建立农村供水责任体系

我市严格落实了农村供水行政首长负责制,构建了以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技术负责制、岗位负责制为核心的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市207处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全部明确了地方政府责任、主管部门责任、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并在工程现场进行了公示。

(五)强化农村供水管理

各县(区)切实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以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为重点,狠抓农村供水薄弱环节,全力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督促供水单位加强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渠等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保障原水安全。同时,严格按照制水操作程序,规范水质净化和消毒处理流程,未配备消毒设施设备的集中供水工程,配发漂白粉、漂粉精、次氯酸钙片剂等成品消毒剂,安排专人定期投加,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二、我市农村饮水工程的短板和问题

(一)供水设施不完善

由于中央、省级饮水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净水厂区和供水主管网的建设,支管和入户管未纳入建设范围,加之市、县(区)财力有限,农村供水“最后一公里”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同时,部分水厂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设施不完善,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和落实维修养护,资金缺口较大。

(二)季节性缺水问题时有发生

我市水资源丰富,但地域分布和季节分配不均,加之受地质变化和水源变化影响,在中高山区,季节性缺水问题较为突出,每年11月至翌年4月的枯水期,个别供水工程源水不足,偶有断水现象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一)构建权属清晰的农村供水工程产权体系

按照有关规定,国家投资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水行政等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国家所有权。工程的管理权、经营权根据工程规模,可采取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方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行使。集体所有的工程,管理权、经营权由受益范围内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行使,也可采取村民“一事一议”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行使。我市将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产权改革,进一步建立起职能清晰、权责明确、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改革方向、并符合实际的农村供水管理体制。

(二)强化供水工程质量管理

水利部门将继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供水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400万元的,实现公开招标,对于不超过400万元,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2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不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一事一议”等方式实施。进一步加强供水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完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工作机制,对于水行政主管单位作为项目业主的,落实专人担任现场管理。对于乡镇、村组等作为项目业主的,从行业管理角度加强对农村供水项目建设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推进有速度、有成效、有质量。在资金监管方面,严格落实《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规范验收报账流程,全力保障资金安全。

(三)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一是积极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以“乡村水务”建设为契机,积极向上争取中省饮水安全资金,通过融资、贷款、债券等方式加大市县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吸引和鼓励更多社会资金用于村镇供水工程建设。二是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全力推进“6·1”“9·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饮水项目以及城乡供水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供水工程规模化建设,通过规模以上供水工程和城市水厂管网延伸,采取“以大带小”的方式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服务质量,全力推动城乡供水实现“同源、同质、同网、同价”,不断建强我市城乡供水基础设施,提升供水保障水平。

雅安市水利局

2023年4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