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创建,对新创建为国家、省级文化和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50万元。支持演艺产品开发,对体现本地历史文化特色、具有较强影响的大型实景演出文旅项目,年接待超15万人次,经主管部门确认后,给予演艺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
执行期限:2022年3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政策依据:《雅安市促进文化旅游发展激励政策(试行)》(雅委办〔2022〕13号)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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