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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举措”抓实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7-16 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1)抓实应清尽清,全面核查小水电情况。全面摸排在建、已批未建小水电项目,对其立项、环评等各项手续进行核查后,开展评估、分类,同时按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经多次全面摸排复核,确定全市小水电(单站装机五万千瓦以下,包括废弃、已批未建、在建、已建)名录有804个,其中保留类74个,整改类574个,退出类156个(其中,立即退出149个,限期退出7个)。目前,县(区)已完成逐站自查验收,市级已完成复核销号,省级已完成备案抽查,整改类、退出类小水电清理整改已基本完成。经前期清理整改工作后,全市现存小水电655个(含限期退出7个)。

(2)健全四项机制,有序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成立了雅安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雅安市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分片包干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反馈机制和提示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市政府召开9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17次联席会议,发出提示函24份,不定期通报提示小水电清理整改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出台了市级复核销号、“回头看”工作方案等文件,指导开展了评估分类、编制方案、全面摸排、动态调整、自查验收、复核销号、备案抽查、自查复核、“回头看”等阶段性工作。

(3)坚持绿色发展,逐步实现全覆盖监管。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切实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全方面整理资料档案,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核查,对缺项、漏项的进行再补充完善,规范形成“一站一档”。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保留、整改类小水电生态流量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管,全市有生态流量下泄要求的小水电共536个,全部落实了下泄流量工程措施和监控、监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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