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以“五周五缘”隐患排查整治为抓手,以火源管控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村规民约为保障,以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为突破口,以特殊群体管控为关键,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开展多形式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宣传车、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防火知识和典型案例,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横幅20条,出动宣传车200台次,开展集中宣传20场次。在涉林段公路、电力线路沿线、坟墓集中区域和进山路口,增设宣传标语20余条。二是突出重点人群,增强宣传实效。针对学生、林区群众、进山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通过开学第一课、签订责任书、张贴防火令、发放告知书等方式,确保宣传入脑入心。
二、深化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扎实开展“五周五缘”隐患排查整治。组织镇村干部、专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对林区周边、公路沿线、坟地周边、重要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累计出动巡查队伍5支、500人次,排查森林火灾风险隐患20处,清理林区道路两旁可燃物10公里,清理森林防火隔离带3000㎡,清理可燃物40吨。
二是加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督促风电、国电、水电等供电单位,对林牧区输配电设施进行全方位排查,重点排查“树线”“线线”矛盾突出区域,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共排查隐患3处,已整改3处。
三是强化特殊群体管控。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落实监护人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严防玩火弄火引发火灾。与各村、涉林企业、林区寺庙、16位涉林放牧人员、29位防火五类重点人群监护人、189座坟墓主的近亲属等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240余份。
三、严格火源管控,杜绝野外用火
一是加强巡查巡护。组织镇村干部、专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用火行为。二是强化火源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禁一切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对违规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截至目前查处违规野外用火11起。
四、优化应急准备,强化值班值守
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原则,深刻汲取大型火灾事故教训,修订完善《清溪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强化防火物资储备,定期检修各类防火机具,及时补充扑火工具,确保物资充足。组建一支12人的镇级森林火灾专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镇级扑火队员伍1支,村级扑火队伍5支,扑火人员达80余人,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扑火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共开展培训7次,演练5次。
镇应急办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发布信息,组织力量扑救,从源头预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清溪镇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持续开展“五周五缘”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林牧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巡查巡护,强化火源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用火行为。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底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