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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对市第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0503021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09: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邱羿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公共文化场馆用电优惠的建议》(第0503021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共场馆用电优惠现状

经沟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属于公益场馆,不属于工业企业,故不符合参与水电消纳示范交易条件。同时,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均执行电网公司代理购电,目前,国、省市暂无针对一般工商业用户的电价优惠政策。

二、意见建议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开展公共文化活动。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办公室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动文旅兴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雅委办发〔2024〕4号)要求,大力支持培育雅安文旅新业态,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可通过研学旅行发展、数字文旅发展和文化艺术产业发展争取资金支持。

(二)探索场馆节能措施,减少公共资源浪费。一是在场馆内宣传和教育公众节约能源的重要性,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度。二是升级照明系统及空调系统,合理布置灯光、设置空调温度,按时关闭电源,避免过度浪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积极联系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探索针对公益类场馆的减免措施。同时,积极对接省厅,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减少场馆压力,更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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