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蒲丹惠带队赴名山、芦山、天全、宝兴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深入污水处理厂(站)、饮用水源保护地、水电站库区、供水站等地,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查、走访询问等多种方式,详细了解各地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深入了解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收集听取相关意见建议。
蒲丹惠指出,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她强调,一是要压实责任、创新管护,通过明确河长、湖长职责边界,确保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同时积极探索管护新模式,深化实时监测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凝聚政府、社会、群众等多方力量,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二是要系统治理、科学规划,立足长远发展需求,聚焦源头治理与长效管控,以雨污分流改造为关键抓手,从城市管网建设等基础环节突破,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减少污染物入河湖;此外,还紧扣城市整体发展框架,将河湖保护与城市管网建设统筹衔接,通过科学规划倒逼基础设施升级,实现生态保护与城市发展协同推进。三是要完善机制、加强宣传,扛牢生态保护政治责任,不断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条例宣传、生态科普等活动,提升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同时加快推进河湖长制智慧化建设,加强基层河湖长业务培训以提升履职能力,并积极推广“解放模式”等优秀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监督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民宗外侨工委负责人及名山区、芦山县、天全县、宝兴县有关领导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