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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5-08 11:2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李汉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的建议》(第120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延长水电消纳政策相关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电消纳政策,多渠道争取政策延续,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在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支持下,目前已争取到延续水电消纳示范政策。2022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同意四川省继续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的批复》(发改价格〔2022〕1910号),同意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6日,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关于继续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试点的通知》,对水电消纳示范政策具体内容进行明确。雅安市现行水电消纳示范交易在丰水期执行弃水电量电价,即丰水期(5-10月)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按单一制每千瓦时0.04元执行,其余月份按四川电网输配电价执行。水电消纳示范政策的延续将大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促进雅安清洁能源有效利用,助力企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聚发展。

(二)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情况

为持续发挥雅安水电资源优势,用足用好水电消纳政策,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及时向各县区和相关企业转发了《关于继续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的通知》,就政策相关内容及申报工作进行明确。为切实做好水电消纳示范交易相关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局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形成继续开展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弃水电量消纳的政策解读材料进行公布;前往县(区)召开企业座谈会开展水电消纳政策宣讲。2023年1-4月,我市已分四批次将147家企业(包含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在内)纳入水电消纳示范交易名单,累计交易电量达约7.81亿千瓦时,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6589万元。

此外,由于“出台差异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所涉权限在省级层面,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向上争取到小水电量留雅使用政策,将有效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一方面,雅安综合代理购电由部分留雅小水电量进行保障,价格较省网代理购电及常规直购电价仍具有每千瓦时0.08-0.12元的价格比较优势。同时,为进一步用好留雅小水电电量,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调研学习了阿坝州小水电支持工业发展做法,于4-10月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包含汉源县9家企业在内)试点分配小水电量,将有效降低有关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局、雅电集团公司继续争取电力政策支持,用足用好弃水电量消纳政策,指导企业选择适合的交易品种,宣传执行好各项电价政策,以水电资源优势促进雅安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回复如有不妥,请函告或电话联系。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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