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级招商引资产业基金辐射县区特色优质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5040279号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产业引导基金及县区产业发展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我局主动征求市财政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等部门意见,充分结合我市产业引导基金推进实际情况,对您提出的措施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母基金总体运行情况2024年9月经市委、市政府会议审议同意,雅安市正式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雅安万和川商工业产业投资引导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10月15日,母基金正式通过备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作为我市第一只私募股权投资类基金,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投资运营管理,旨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工业领域项目投资,推动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壮大工业产业规模。
母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建立母基金投资工作机制,完善议事流程,积极协同母基金管理人开展项目招引、投资等重点工作。母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已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召开项目投前会商会4次,对万魔声学、万江港利、中厦电子、陆亨能源等多个项目完成初步审议;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3次,完成万江港利子基金项目决策流程。经梳理,母基金管理人已累计接触洽谈项目30余个,此外,母基金管理人还储备了多个优质制造业项目,覆盖电子信息、医药材料、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多个领域,正同步开展洽谈。目前母基金重点推进的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5亿元,母基金计划投资约2.65亿元,总体来看,母基金正式成立6个月以来,母基金管理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及资源整合能力,与各部门、县(区)协作,初步建立起较高效的项目对接机制,努力促成拟投项目落地。
二、建议答复情况
(一)关于将县区纳入产业基金辐射范围的建议
我市母基金采取“母基金+子基金”的运作模式,积极鼓励县(区)及国有企业加入基金集群,未对项目落地区域进行限制,所有县(区)均在辐射范围内。按照《雅安万和川商工业产业投资引导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雅办函〔2024〕65号),各县(区)如有优质且有基金融资需求的项目,均可向母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母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将按程序将项目资料转交母基金管理人进行初审。同时在出资分配制度方面,母基金建立市、县共享机制,基金投资企业(项目)产生的税收根据市、县(区)出资占比统一分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出资额较高县(区)的项目,并将出资额纳入返投企业选址落地的考虑因素之一。若县(区)推荐的项目符合母基金投资条件,同时县(区)在投资条件、出资金额、税收分享、风险共担等方面可友好协商,母基金将对项目进行大力支持。
(二)关于加强基金公司与县区、园区联动的建议
母基金通过公开磋商确定万和弘远投资有限公司和成都川商投朋锦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双GP,同步开展母基金备案、拟投项目尽调、磋商等各项工作。在运作机制上,母基金管理人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及资源整合能力,与各部门、县(区)开展深度协作,建立起高效的项目对接机制。在项目筛选过程中,充分运用行业研究、财务尽调、合规审查等专业手段,重点挖掘企业实力雄厚、商业模式清晰、融资渠道多元的优质项目,有效规避投资风险,确保引入项目的高质量和可持续性,为我市工业产业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母基金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基金投资工作机制,督促管理人加快工作效率,努力实现母基金合规高效运转,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雅安重点优势产业及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重大招商项目投资,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投资保障。对于县(区)及部门引荐的项目,我们将督促管理人主动做好与县(区)的对接沟通,在基金投资条件谈判中给予指导支持;同时,母基金将进一步完善基金结构,引导县(区)了解基金投资原则和流程,与县区深度合作,建立健全多元化基金出资结构,统筹均衡用好市级产业引导基金。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以上函复如有不尽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苏静怡;联系电话:222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