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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公示(恒博、雅职附院)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8-25 10:0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自然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1雅安恒博医院法人及非法人组织525118007547148359




蔡琴昌身份证5101**********0026

雅卫健医罚 [2022]11号《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1.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2.病历书写不规范。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罚款;警告该医院1.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行为,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病历书写不规范的行为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项、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8500元(大写:贰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85

2022/8/162099/12/312023/8/16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5116000088704303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5116000088704303
2雅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法人及非法人组织12511600452534169N




张川身份证5136**********0031

雅卫健医罚 [2022]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1.未见新冠样本接收扫码保存的专用SOP;2.样本接收、扫码和保存人员无培训考核记录;3.样本接收时,未见对样本不合格的拒收标准,未见样本不合格的分类统计;4.未见样本管接收后,核酸提取前处理的SOP;5.未见扩增检测试剂配制的SOP;6.未见试剂配制SOP;7.未见试剂配制后的临时保存方式所制定的SOP;8.记录表格检测人员签字无法识别;9.未见实验记录归档方法及归档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罚款;警告该医院1.未见新冠样本接收扫码保存的专用SOP;2.样本接收、扫码和保存人员无培训考核记录;3.样本接收时,未见对样本不合格的拒收标准,未见样本不合格的分类统计;4.未见样本管接收后,核酸提取前处理的SOP;5.未见扩增检测试剂配制的SOP;6.未见试剂配制SOP;7.未见试剂配制后的临时保存方式所制定的SOP;8.记录表格检测人员签字无法识别;9.未见实验记录归档方法及归档程序的行为,未遵守《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罚款人民币340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3.4

2022/8/232099/12/312023/8/23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5116000088704303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1511600008870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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