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工作的通知》(N〔2024〕-2740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成都平原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省级统筹部分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60号)等相关文件安排,省级财政下达我市名山区918.5万元用于水田恢复建设。我局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规〔2023〕5号)要求,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水文、水工、水保、道桥、土壤、工程造价等6个专业的7位专家组建了雅安市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评审专家组,于11月23日对名山区报送的2024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评审,经修改、补充、完善后,形成了实施方案(审批稿)。实施方案(审批稿)满足“四个对接”、《四川省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十条措施》(川农发〔2023〕1号)《灌溉农业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划分标准》(农建发〔2019〕4号)《雅安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专家组评审主要设计技术工作要求》等规章规范要求,资料详实、任务落实,技术可行、投资可控、效益明显,达到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深度要求。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名山区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2月23日至12月27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项目
(一)建设任务
名山区:成都平原区水田恢复建设任务1800亩。
(二)建设地点
车岭镇金刚村、水月村、岱宗村;新店镇中坝村。共2个乡镇4个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
1、田块整治工程
完成土地整理、土壤培肥400亩(新店片区)。
2、灌溉与排水工程
(1)渠道工程
整治排灌渠系54条21963.30米。其中:车岭镇片区金刚村整治渠道3907.51米,水月村整治渠道4119.55米,岱宗村整治渠道2021.95米;哨山支渠整治渠道5659.59米;新店镇片区中坝村排渠560.47米,灌溉管道5694.24米。
(2)渠系建筑物工程
管涵450.86米。其中:车岭片区313.86米,新店片区137米,车岭片区3处山坪塘防水围护,共计1064.9米,闸门拆除重换2个,30*40标识牌54个。新店片区新建河堤1050.00米,取水坝1座,挡墙290.00米。
3、田间道路工程
整治道路4504.5米;其中:车岭镇25条道路,金刚村硬化道路258.6米,水月村硬化道路569.1米,岱宗村硬化道路1987.8米,标识标志牌25个;新店镇中坝村硬化道路1689.00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为为1674.3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918.50万元,自筹755.89万元。其中,车岭片区总投资是722.39万元,财政资金补助718.5万元,占总投资的42.91%,自筹3.89万元,占总投资的0.24%;新店镇项目区总投资952.01万元,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200万元,占总投咨的11.94%,其余部分由该项目实施主体雅安市广聚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自筹752.01万元,占总投资的44.91%。
二、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总工期1年。2025年1月开始启动,2025年12月底竣工验收。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若有建议意见需要反映,请与我局联系人及时电话沟通、处理;公示期满,没有情况反映,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批复。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科 白维林
联系电话:0835-2223575
中共雅安市纪委雅安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835-2245147
雅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