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2.1.1 企业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企业信息变更。
二、服务内容
参保单位变更参保登记信息。
三、服务对象
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五、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
七、申请材料
(一)办理情形
1.变更证照信息提供:材料清单第1、2 项;
2.变更拨付银行账户信息、其他信息提供:材料清单第1项。
(二)材料清单
1.《四川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申报表》(网上申报无需提供);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办公地址(各地自行公布);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同步办理: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的企业信息同步办理。
九、服务时间
各地自行公布办公时间。
十、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各地自行公布咨询电话和查询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各地自行公布投诉电话)。
十五、备注
1.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该业务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2.1.2 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变更。
二、服务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变更参保登记信息。
三、服务对象法人。
四、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五、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
七、申请材料
(一)办理情形
1.变更证照信息提供:材料清单第1、2、3 项;
2.变更成立信息、编制信息、改制信息提供:材料清单第1、 2项;
3.变更拨付银行账户信息提供:材料清单第1、4 项; 4.变更其他信息提供:材料清单第1 项。
(二)材料清单
1.《四川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申报表》;2.相关部门批文;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4.银行开户许可证。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办公地址(各地自行公布);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九、服务时间
各地自行公布办公时间。
十、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各地自行公布咨询电话和查询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各地自行公布投诉电话)。
十五、备注
该业务可在全省内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2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二、服务内容
参保人员变更参保登记信息。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六、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
七、申请材料
(一)办理情形
1.内地(大陆)居民修改姓名提供:材料清单第1、2、4 或 者1、2、5项;
2.内地(大陆)居民变更身份证号码提供:材料清单第1、2、
5 或者1、2、6项;
3.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修改证件号码、姓名、证件类型提供:材料清单第1、2、3项;
4.内地(大陆)居民取得港澳台身份或外国国籍需修改证件号码等证件信息的提供:材料清单第1、2、7 项;
5.内地(大陆)居民修改户籍地提供:材料清单第1、4项;6.修改档案出生时间和参工时间提供:材料清单1、2、8项;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修改人员身份提供:材料清单第9项;
8.修改其他信息提供:材料清单1、2 项。
(二)材料清单
1.《四川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申报表》(企业单位网上申报或个人申报时无需提供);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变更前本人身份证件;4.户口簿;
5.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变更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重复(虚假)户口注销证明;
7.境内公安机关或相关机构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8.密封的人事档案(企业提供)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认定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提供);
9.《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批量信息变更申报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对应表单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办公地址(各地自行公布);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手 机端:四川人社。
九、服务时间
各地自行公布办公时间。
十、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手 机端:登录“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各地自行公布咨询电话和查询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各地自行公布投诉电话)。
十五、备注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
3.该业务中,基础信息修改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重要信息修改可在全省内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4.在办理情形6中: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材料清单第1、
8项。
2.3 定期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定期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二、服务内容
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申请将待遇发放账号变更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依据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207号)。
五、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待遇发放账户不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者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生变更。
七、申请材料
1.个人办理:提供已激活金融功能的本人社会保障卡;
2.单位办理:企业提供《四川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申报表》(网上申报无需提供);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信息变更表》。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办公地址(各地自行公布);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手 机端:四川人社。
九、服务时间
各地自行公布办公时间。
十、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手 机端:登录“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各地自行公布咨询电话和查询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各地自行公布投诉电话)。
十五、备注
1.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2.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
3.在成都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成都市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