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由原六章50条扩展至七章90条,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为渔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此次修订紧扣“量质并重、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核心原则,聚焦三大关键方向。在产业升级方面,明确鼓励渔业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允许渔业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让,支持休闲渔业、深远海养殖等新业态,推动产业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安全与权益保障是重点亮点。质量安全上,严禁使用禁限饵料、药物,要求水产苗种检疫全覆盖,生产流通环节需全程记录信息,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权益保护上,优先保障依赖养殖为生的生产者,明确养殖证变更/撤回的补偿机制,为转产转业渔民提供就业培训与社保支持,鼓励发展渔业保险降低经营风险。
生态保护力度显著加强。确立资源环境承载力底线,完善捕捞强度控制制度,科学划定禁渔区、禁渔期并禁止违规垂钓;新增重要渔业水域保护制度,工程建设需开展渔业生态影响论证,同时建立水产种质资源库,强化物种保护与生态修复。此外,增设“监督管理”专章,明确执法职责与信用体系建设,为法律落地提供保障。
新法既巩固了我国渔业三十余年世界总产量第一的发展成果,也针对性解决了资源保护、质量安全等突出问题,实现发展与保护的统筹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