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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关于印发《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7-28 10:4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专项行动,现将《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专项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专项行动方案

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雅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雅安市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聚焦重大行政决策领域突出问题,加大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范高效,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运行机制。按照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档案管理、后评估等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出台《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管理办法》《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办法》《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管理办法》《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办法》《雅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为重大行政决策各环节工作提供制度支撑。〔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2.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大行政决策在出台前按规定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严格按规定办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创建期间并长期坚持〕

(二)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3.丰富公众参与形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市、县决策承办单位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当面听取企业、行业协会、人民团体、群众代表等相关群体意见建议;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要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每年至少有2件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当面听取企业、行业协会、人民团体、群众代表等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畅通意见结果反馈渠道,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创建期间并长期坚持〕

4.有效开展专家论证,提高决策科学性。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通过论证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充分论证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提高价格、环保、政府工程、规划等领域专家论证的质量,完善专家论证报告内容。推进专家论证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创建期间并长期坚持〕

5.有效开展风险评估,切实防范决策风险。决策承办单位要根据决策事项类型,通过舆情跟踪、走访、会商、座谈等方式对决策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在听取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创建期间并长期坚持〕

6.严格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有效。决策草案在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前,应当由负责合法性审查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应当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出法律意见。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出台《雅安市公职律师管理办法》《雅安市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办法》等制度文件。每年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意见书各2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7.全面落实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记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创建期间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

8.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覆盖。市、县(区)人民政府或部门按程序编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见附件1),原则上应在每年第一季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今年于7月31日前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实际确需增加或调整的,由承办单位按程序办理。〔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创建期间并长期坚持〕

9.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建立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按照“谁实施、谁评估”的原则,决策执行单位应根据决策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并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每年至少对1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后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创建期间并长期坚持〕

10.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完成2022年至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归档工作。决策机关办公机构、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决策档案归档移交、收集整理、安全保管、信息化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完整收集、科学管理、有效利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档案管理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四)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11.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市、县(区)人民政府或部门按规定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说明、正式文件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征求公众意见等过程性信息,开展好政策解读,提高决策透明度,建设阳光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创建期间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对照工作方案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做好相关工作,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主体。

(二)突出问题导向。针对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开展自查,重点查找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报告、后评估制度落实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切实改进措施。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推进落实,落实情况经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于12月30日前通过公文交换报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创建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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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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