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耀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新生儿童免费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的建议》(第05050089号)由我局主办,经认真研究,结 合相关协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居民医保筹资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年度城 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 费+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2026年,国家明确规定:“个 人缴费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700元;总筹资标准不低于1100元/人/年”。这一机制体现 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个人缴费是参保人享受医保 待遇的前提,也是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的重要基础。若完全免除 个人缴费,将打破这一制度平衡,影响医保基金的长期稳定。
目前,我市按照全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助 700元的标准执行居民参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75810万元(其 中:中央资金60648万元、省级资金8295.78万元、市县级资金 6866.22万元)。目前,各项资金筹措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确保 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规定
当前,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已将特困人员、孤儿、低保、防止 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体纳入救助范围,针对以上困难群体新生 儿实施资助参保。《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提出:“国家在基 本医疗保障制度基础上,统一制定特殊人群保障政策。地方不得 根据职业、年龄、身份等自行新出台特殊待遇政策”的要求。新 生儿免费参保暂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医保政策协同机制,加强与卫健、 民政等部门数据共享,动态监测新生儿参保情况。探索新生儿出 生参保绿色通道,提升参保登记效率与服务可及性,切实保障新 生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联系人:王瑞,联系电话:1369834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