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的建议》(第05040203号)收悉,本建议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主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的建议》,不仅是近年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参保群众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关注的重点。
一、关于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筹资政策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每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都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对每年城乡居民筹资标准予以明确。以2025年参保缴费为例,2024年8月19日,国家医保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通知明确“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同时,居民个人缴费增幅适当降低,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这也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标准。
为落实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我市发布《雅安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确定了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即:雅安市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400元/人/年,二档500元/人/年。其中:特殊群体资助参保(一)特困人员、孤儿按一档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二)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一档的75%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300元/人/年,个人缴纳100元/人/年。以上特殊群体均可补差缴纳二档。目前,雅安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第一档为400元/人/年,该缴费标准均按照国家确定的最低标准征缴,望您能理解。
二、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持续推进参保扩面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要求,通过加强医保政策宣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参保工作,持续做好参保扩面工作。一是坚持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多方力量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截至2025年2月16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135.54万人 ,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107.10万,职工参保28.44万人。二是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定点医药机构、银行网点、学校+医保”全方位的宣传阵地,全覆盖、高频率宣传医保政策,持续开展医保政策“七进”活动,积极营造自愿参保、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确保应保尽保。三是全力推进参保扩面工作。持续拓宽医保缴费方式,强化精准管理,通过部门配合、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深入动员群众和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力实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户籍人口未参保人员”“常住人口未参保人员”“上年度参保本年度未参保人员”“特殊身份群体未参保人员”等四本台账并常态化更新,在挖存量和扩增量上下功夫,掌握未参保具体原因,针对性施策做到全覆盖。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参保缴费好处和医疗保障待遇政策。通过加强与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联合打造医疗保障政策解读节目《医保在线》,依托“云小雅”、北纬网、市融媒体中心公众号等平台,以文字、视频、电台等多种形式,增强社会对医保政策法规的认识,鼓励更多人关注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理解和关心!
雅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