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工作,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减轻参保人员居民医保缴费负担,更好地保障参保职工及家庭成员医保权益。2024年,全市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2.12万人、代缴金额959.85万元,其中代缴雅安市城乡居民医保1.77万人、代缴金额806.09万元,代缴省内其他市(州)城乡居民医保0.35万人、代缴金额153.76万元。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