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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8-25 16: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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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能是:1)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案件。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3)依法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指导其审判活动。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5)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6)负责全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对全市法院行使监察职能。7)承办其它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法院关心指导下,雅安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部署要求,坚持固本培元、守正创新,不断推进“6+2”系列重点工作由“深”到“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政治建设,固积极向上态势

切实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标对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心培育“致敬身边的党史·微党课”品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示范带领全市法院干警补足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

切实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建立健全政治轮训制度,认真推进全市法院领导干部轮训,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专题讲座”4期,构建“个人自学+集中研学+辅导教学”学习模式,确保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

切实把整改责任扛在肩上。坚持把巡视巡察、队伍教育整顿督导组、省法院专项巡察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承诺,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实际行动,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立足“当下治” “长久立”相结合,立行立改巡视巡察、队伍教育整顿反馈问题62个,形成正风肃纪类、执法监督类、素质提升类等制度38项,有效夯实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营造风清气正法院政治生态。

二、围绕中心工作,固服务大局举措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委四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发展定位和目标途径,出台《为加快推进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实施意见》,建立“2+4+2”工作模式,持续优化提升审判执行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价值,切实助力建设“三个高地”、发展“四大经济”。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五中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围绕成渝地区大数据产业高地建设,强化互联网金融司法服务保障,积极向省法院汇报争取,高规格建设互联网法庭,打造“5G示范法庭”雅安模板,完善互联网金融审判模式和机制。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支柱产业、民营企业、新兴业态发展需求,打造司法服务“百站千点”,以“法治体检”打通司法服务“神经末梢”。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持续深化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全市首个民营企业破产重整获得新生,化解债务近亿元。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最严密司法提升生态雅安建设成效。主动担起“上游责任”,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专项司法活动,探索流域区域保护一体化,强化司法行政联动,建立专家咨询库,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理论研究,持续增强川内唯一最高法院环资司法基地“1+8+N”品牌效应。

三、聚焦市域治理,固长治长效机制

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及“保护伞”犯罪案件6件7人,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持之以恒推进诉源治理。着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推广建立“诉调委”工作站、乡镇调解点,不断拓展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巩固提升“调解组织建在法院”工程,深化“诉非衔接”“分调裁审”机制,集成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解纷资源,为群众提供“菜单式”一站解纷服务。

一以贯之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以发布典型案例、司法建议、败诉案件分析等形式强化诉讼监督,发布《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16-2020)》,点、线、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获得各级领导肯定。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固司法为民成效

加大民生权益保障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深入宣传实施民法典。找准为民办事的着力点和切入点,聚焦“问题、服务、民生、解纷、改革、大局”六个方面,推出“十大司法惠民举措”,受到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六驻点指导组组长肯定性批示。

加快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持续推行便民利民诉讼服务,将“24小时自助法院”、互联网法庭、在线调解室建设等。深入推进网上诉讼服务,升级打造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全市法院网上立案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率均达到省法院考核满意值。

稳固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强化与公安、检察、发改等市级部门联动,创新实施乡镇党委委员协作机制,对接连通“智慧执行”与网格员服务管理,以“同盟作战”形式不断巩固拓展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坚持“一季度一行动”,常态化开展“四大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五、强化司法改革效能,固稳中求进做法

规范审判权力运行。常态化开展法官遴选,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2021年法官人均结案318.2件,同比增长162.22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确保审判权依法严格行使。

优化审判执行方式。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杜绝拖延立案、年底不立案问题。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法治建设融合发展,把科技创新充分融入审判执行各方面、各环节,不断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智能化水平。

六、坚持强基固本导向,固文化自信底蕴

始终把文化建设放在心上。坚持把文化建设实质化作为干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航向引领。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十佳庭审”“十佳裁判文书”、优秀司法建议等评比活动,培育法官高尚职业道德和优良品格特质。

始终把作风建设挺在前面。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进自我革命、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非”工作机制,做到逢打听必记录、逢干预必留痕。

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重点。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人大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定期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接受意见建议。认真收集代表委员在两会、调研视察、座谈会等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二、机构设置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487.21万元。与2020年(4176.7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9.5万元,下降16.5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较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93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0.6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29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9.18万元,占73.2%;项目支出882.19万元,占2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87.21万元。与2020年(4176.7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9.5万元,下降16.5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较2020年年初结转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3368.6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7.24万元,下降2.2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1.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万元,占0.45%;公共安全(类)支出2710.37万元,占82.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28万元,占8.94%;卫生健康(类)支出124.32万元,占3.78%;住房保障(类)支出147.4万元,占4.48%;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91.37万元,完成预算94.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1843.18万元,完成预算98.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过程中按预算执行,不能超预算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412.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 支出决算为454.43万元,完成预算88.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过程中按预算执行,不能超预算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 支出决算为118.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132.91万元,完成预算52.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施过程中按预算执行,不能超预算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 支出决算为2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16.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9.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9.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9.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8.34万元,完成预算45.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08万元,占9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2.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和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08万元,完成预算51.8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48.89万元,下降46.1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1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金额39.18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5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及应急办公业务等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及一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完成预算7.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3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院案件听证、调研、检查工作等;其他市(州)法院来雅组织学习、调研、调查案件等;基层法院前来汇报案件情况、学习、会议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本年度本部门无外事接待事项,无外事接待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72万元,比2020年增加61.04万元,增长24.55%。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在项目支出的办案业务经费中列支,未计入机关日常公用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家具用具购置、物业管理费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及时完成了预决算的编制,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预算执行,对支出控制情况总体把握较好,但还需进一步提升。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较好,无违规记录等情况。绩效管理有效地保障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完成。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21年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法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二)机构职能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1)依法审判第一、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审判的案件。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依法审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3)依法对全市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监督、指导其审判活动。4)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5)依法受理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6)负责全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对全市法院行使监察职能。7)承办其它应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概况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年末纳入预算实有人数10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3人,机关工勤编制人数4人,离休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收入为3487.2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930.64万元,上年结转556.5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支出为3291.3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409.18万元;项目支出882.19万元。总支出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行政运行1843.1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2.76万元;其他法院支出454.43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1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4万元;死亡抚恤22.9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6.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63万元;住房公积金147.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进行了2021年部门预算的编制。本年无超过100万元(含)的重大项目,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2021年度总预算3487.21万元,决算总支出3291.37万元,2021年结余结转195.84万元,全年整体预算执行进度94.38%,完成情况较好。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进行控制,我院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我院预决算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和我院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根据《2021年雅安市市级部门预算表(批复表)》,严格执行部门预算。除专项预算的追加和政策性工资绩效预算的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相关事项的调整,不存在截留或滞留专项资金情况。

(三)自评质量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本年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严格按预算执行进行控制,全年整体预算执行进度较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及时完成了预决算的编制,编制准确率及精细化需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支出控制情况把握较好,全年整体预算执行进度94.38%,同比2020年增长了13.73个百分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我院预决算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和我院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存在问题

1、项目资金管理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2、对于预决算的认识和相关业务能力需要提高。

3、预决算需进一步细化,提升编制的精准度。

4、相关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三)改进建议

1、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规范资金使用。

2、加强学习,提高对预决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业务能力,保证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

3、细化预算,相关工作人员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预算进行细化,对于资金的使用要合理有效。

4、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建立绩效长效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预决算的管理工作。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8

目标完成

10

8.5

编制标准

10

8.5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9

动态调整

10

7

执行进度

10

8.5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8.5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20分)

自评质量(4分)

自评准确

4

3.5

信息公开(8分)

目标公开

4

4

自评公开

4

4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总分

87.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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