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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5-24 17: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雨城区、名山区卫健局:

雅安市财政局和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通知》(雅财社〔2021〕35号),其中省级财政资金专项补助中部分用于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项目),为指导项目县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现将《2021年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1年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2日

附件

2021年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雅安市疾病防控救治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雅办发〔2020〕41号)、《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卫生健康专项资金的通知》(雅财社〔2021〕35号)文件要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中省级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为指导项目县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支持2019年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和社区医院建设合格的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防治能力,发挥好基层机构健康“守门人”作用。

二、项目经费

每个建设单位补助25万元,共50万元。

三、项目实施对象和时间

(一)项目范围。2019年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和社区医院建设合格的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为:大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大兴镇中心卫生院)、百丈中心卫生院。

(二)项目时间。2021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

四、项目建设内容

加强2019年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和社区医院建设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改扩建发热诊室、发热病房、中医馆等业务用房,加强院感防控流程再造,按照基层实际所需配置救护车辆、检验检查设备及负压担架,提升中医治未病能力等。

五、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实施协调和项目实施方案审核,负责辖区项目实施情况指导和督导。

(二)雨城区、名山区卫健局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辖区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实施具体方案并负责审查,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评估,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具体落实,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对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专项核查,不得截留挪用。

附表:2021年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名单

附表

2021年基层预防控制能力提升项目名单

序号

县(区)

机构

补助标准

1

雨城区

大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5万元

2

名山区

百丈中心卫生院

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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