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卫健函〔2021〕56号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175号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5-31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张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慢病门诊分级诊疗的建议》(第175号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分级诊疗制度,稳步推行慢病门诊分级诊疗

(一)坚持政府主导,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

从2014年10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市政府先后印发《雅安市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意见》《雅安市关于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雅安市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安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雅安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分担办法及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分级诊疗制度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综合运用医疗联合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资源流动与整合和医保杠杆调节,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和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建立起以医疗联合体为基础的双向转诊服务体系和以签约服务为基础的基层首诊服务体系。2019年11月14日,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雅卫健发〔2019〕152号),明确要求围绕急慢分开,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大型医院为慢性病患者提供精准诊断和治疗方案,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慢性病患者长期维持治疗和管理,畅通慢性病患者双向转诊渠道,统一医联体内慢性病药品目录,逐步建立患者用药长处方制度。截至2020年,我市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2.0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由2015年329.34万人次增长到2020年511.48万人次,增幅55.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和服务量占比逐步提升,大型公立医院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收治比例显著降低,城乡居民的就医秩序明显改善,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新型分级诊疗新格局。

(二)顺势而为,稳步推行慢病门诊分级诊疗。

在坚持分级诊疗制度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市卫健委积极推行慢病门诊分级诊疗工作,今年5月25日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慢病门诊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1.推行试点内容:慢病门诊分级诊疗,分为首次方案制定(首诊)、日常维持(开药)和治疗方案调整(调诊)。对于慢病门诊的首诊和调诊,在城市医院,即,三级医院或三甲医院。对于日常维持治疗的单纯开药,在基层医疗机构,即,县、乡或社区医疗机构。

2.推行时间安排:试点推行工作分为动员宣传、调研推进、组织实施、总结评估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阶段(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15日),各县(区)、各医疗机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多形式、多维度广泛动员宣传,通俗易懂宣传慢病门诊分级诊疗的含义、以及推行慢病门诊分级诊疗带来的好处,引导广大慢病患者自愿、自觉地分级诊疗,有序分流。第二阶段调研推进阶段(2021年6月16日-2021年7月15日)。市、县(区)两级卫健部门组织开展调研,深入市、县、乡等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了解、收集推行慢病门诊分级诊疗工作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收集各级医疗机构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推行慢病门诊分级诊疗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人,确保扎实推进。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7月16日-2021年11月30日)。各县(区)、各医疗机构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慢病门诊有关标识标牌,制定完善规范的就诊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慢病门诊分级诊疗流程,认真落实首次方案制定(首诊)、日常维持(开药)和治疗方案调整(调诊)。第四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各县(区)、各医疗机构对试点推行慢病门诊分级诊疗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推行工作总结报告,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3.制定工作方案。我委将在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征求意见等方式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县(区)、各级医疗机构、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后,认真研究制定符合雅安实际、可操作性的《雅安市推行慢病门诊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进一步指导各县(区)、各级医疗机构稳步有序推进慢病门诊分级诊疗,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实施慢病门诊分级诊疗,充分发挥医联体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服务基层,带动基层医疗机构提升发展,真正实现慢病门诊患者首诊和调诊在上级医院,日常维持在基层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大型医院最大化效益,向高精尖方面高质量发展,同时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的慢病患者,以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整体提高全市县域内就诊率达90%,切实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二.加强基本药物供给,推动医共体试点,进一步为基层医疗机构配齐配足慢病药物

(一)加强基本药物供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卫生健康领域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医疗卫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2018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2012年版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完善。由原来的520种增加到685种,其中西药417种、中成药268种(含民族药),包括了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用药22种,有11个药品为非医保药物,主要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药品。685种药品涉及剂型1110余个、规格1810余个。2018年版目录主要突出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注重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坚持中西药并重,增加了功能主治范围,覆盖更多中医临床症候。新版目录能够覆盖临床主要疾病病种,更好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

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2010起逐步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按照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川卫发〔2019〕31号)文件要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基本药物应当作为临床诊疗的首先药物,并对基本药物使用考核比例实行动态管理,其中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药品总金额不得低于55%。村卫生室不得低于65%。在临床药物治疗过程中,公立医疗机构在保证药效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在此基础上,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慢病患者的需求,采购配备更多的慢病药品。

根据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品种统计:基层医疗机构能够采购的降压药为12种(属国家基本药物),降糖药为4种(属国家基本药物),这16种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足够能满足慢性病病人使用,但是通过近两年基层医疗机构同慢性病病人的接触和了解,发现大部分病人更多的是认可医生和知名专家,我们将进一步引导上级医务人员的用药习惯,尽量为慢病患者开具基本药物,从而进一步满足慢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

(二)积极推动医共体试点建设。近年来,我市加大医联体建设,实施优质医疗资源带动工程,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领办为契机,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县、乡等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全力构建“1+1+x”分级诊疗模式,统一医联体内慢性病药品目录,逐步建立患者用药长处方制度,引导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流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服务基层群众,进一步引导慢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用药。石棉县纳入医共体建设国家试点,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模式新”的思路,加快构建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的整合型医疗卫生体系。率先在全省开展慢病门诊治疗打包付费改革,创新“两病”签约医保服务包,组建糖尿病、高血压治疗服务专家团队,建立慢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转诊—随访—康复—护理—自我管理”全链条服务模式,探索“岗编适度分离”管理模式,推动县乡医务人员柔性流动,由医共体内县级医院定期组织慢病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引导慢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用药。在石棉县医共体试点基础上,将在全市进行推广。

三、进一步加大医保报销的杠杆引导作用,积极引导慢病门诊分级诊疗

2017年起,市医疗保障部门将原特殊门诊不分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为400元,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0%,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60%的政策,调整为按不同医疗机构级别实行不同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同时将报销比例调整为根据不同的病种按不同的医疗机构级别实行不同的报销比例,充分发挥基层医疗资源作用,通过医保报销政策引导慢病患者实行分级诊疗。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以上函复如有不尽之处,请函告或电告。

雅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