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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创新“十定”模式监管河道清淤疏浚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6-28 10:3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在河道清淤疏浚过程中,创新“十定”管理模式,强化河道清淤疏浚监管。一是定责任主体:全市清淤疏浚工作全部交由国有平台公司统一实施;二是定点位:确定清淤河段纵横向位置和高程,明确清淤疏浚范围,确保河道及两岸建构筑物的稳定和安全;三是定时间:合理确定清淤疏浚工期和每日实施时段,规范开展清淤疏浚工作;四是定方量:根据清淤河段实际情况,科学管控清淤疏浚方量,每日统计运输车辆班次、运输量等,严禁超量清淤;五是定机具和车辆号牌:锁定进入清淤现场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号牌,实行“一车一单”制;六是定运输路线:规定实施单位运输清淤疏浚物路线,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防止清淤疏浚料外漏;七是定堆场:明确清淤疏浚料的堆放场地,集中堆放清淤疏浚料;八是定现场监管人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分别确定现场监管人员,统筹开展清淤疏浚监管工作;九是定安全及环保措施: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及环保措施,除保证自身安全外,尽量减轻对水质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十是定验收办法:清淤疏浚结束后,实施单位及时平整河道、切断下河通道、拆除所有设施,将清淤疏浚工作总结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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