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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2-28 17: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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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职能简介...................................................1

(二)2019年重点工作............................................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一)机关运行经费..............................................8

(二)政府采购情况..............................................8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8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8

十一、名词解释..................................................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

2.拟定全区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会同地区救灾办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行署抗震救灾指挥部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提出区内地震趋势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和协助行署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督促其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4.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水库等人工诱发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5.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确定不作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管理重点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核发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6.推进地震科技进步;组织管理地震科技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开展学术交流;指导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8.指导各县(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9.承担地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事项。

(二)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重点工作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力推进雅安发展振兴,着力推进机构改革、脱贫攻坚、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一是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工作。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凝心聚力投身改革,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省委和市委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持续做好脱贫攻坚工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按照市扶贫办责任分工,加强与县、乡、村三级的沟通、协调,履职尽责、形成合力,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实现。三是全力抓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体系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四是稳妥抓好维稳工作。结合前期制定的稳控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五是继续强化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一是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坚持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把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作为年底述职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考核。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利用党组会、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党员大会等形式,重点突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等精神的深入学习。三是把巡察整改作为局党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解决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以党建工作为龙头,推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全面提升,克服“两张皮”,以党建促业务,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提起干部职工精气神,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作风过硬、能打胜仗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五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3.强化工作职能职责,推动防震减灾事业有序发展

不断夯实防震减灾工作基础,狠抓“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全力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震情会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异常现象“零报告”制度,做到异常核实不过夜,加强对台站运维管理。二是召开雅安市2019年年中地震趋势会商会、南北片区震情跟踪工作会、2020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三是深化区域协作,加强与毗邻市(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配合省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四是以倡导科学减灾理念、传播先进防震减灾文化为宗旨,创新思路和方法,深化防震减灾“八进”活动。五是强化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社区、农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建设,巩固创建成果,改变目前重创轻管、重量轻质的状况,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示范单位,把我市防震减灾示范工作推向更高层次。六是按照机构改革后的党政机关机构设置,修订《雅安市地震应急预案》,督促和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修订《地震应急预案》,配套修订市委、市政府领导《突发地震灾害应对程序简要提示卡》。七是按照2019年度地震会商意见,组织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地震灾害风险工作,开展重点危险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与应急处置研究。八是推进大中城市地震灾害情境构建项目实施,联合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省地震局建立“雅安市中心城区和芦山县龙门镇示范城镇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等。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388.7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等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88.79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65.56万元增长6.3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88.79万元。基本支出284.93万元,占72.64%;项目支出80万元,占27.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8.79万元。支出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5.5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65.56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93.3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4.71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7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5.5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了35.29万元。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9年基本支出265.56万元,占76.8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3.37万元,占72.82%;商品和服务支出44.71万元,占16.8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3.11万元,占4.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7万元,占5.41%。项目支出80万元,占23.1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万元,占12.5%;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占87.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83.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三公经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防治项目经费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培训费、车辆开支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28.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并轨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2019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征订报刊杂志和平时活动开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9年预算数为1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19年预算数为21.7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5.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无改变,均为0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了支出预算。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市(州)、各县(区)防震减灾部门业务指导、交流时,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上升了5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本单位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的需求。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雅安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4.7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12万元,增加41.53%。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32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专项性、公益性、非涉密项目)。按要求,暂未设置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其他地震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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