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季度,雅安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31元,同比增加671元,增长16.5%,增速较上年上升11.2个百分点,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22.7%,两年平均增长11.4%,在全省排第9位。构成可支配收入的四大类全面上涨,其中:工资性收入2702元,同比增加286元,增长11.8%;经营净收入1193元,同比增加294元,增长32.7%;财产净收入127元,同比增加18元,增长16.7%;转移净收入709元,同比增加73元,增长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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