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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26 11:3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使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负责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坚持不懈抓扩面。一是积极创新归集扩面宣传方式,增强制度吸引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增强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扩面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大力推进非公企业制度扩面工作。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缴存和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二)千方百计促保障。一是持续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准确做好贷款发放的运行分析,加大对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强资金账户管理,加大资金运作分析力度,确保提取、贷款的资金需求。三是强化资金运作,把握好资金的综合平衡,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达到保值、增值。四是扩大组合贷款的合作银行覆盖面,加快推进组合贷款,满足职工购房资金需要。

(三)持之以恒强管理。一是着力资金统筹运行,强化数据分析管理。二是加强贷前调查,严格执行贷款程序,实施规范化操作。三是强化贷后管理,建立全面的逾期催收机制,项目贷后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系统和风险预警系统,将逾期管理持续保持在全省前列水平。四是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监督指导和内部稽核,不定期开展内部稽核审计工作。

(四)多措并举谋发展。一是以管理服务平台为依托,推进数据共享。以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平台为载体,接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接入四川省“一窗通”服务平台及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二是推进住房公积金档案电子化。部署独立的电子档案系统,满足档案管理要求。实现存量住房公积金纸质档案数字化,实现同业务或跨业务复用。三是完成等级保护最终测评,强化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五)真抓实干提素质。一是及时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开展工作的力量源泉。二是继续抓好“一岗双责”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责任分工继续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三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进一步为一线减负、促干部实干,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激励其在工作中勇挑重担、担当作为。四是认真学习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效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1278.5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127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8.5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支出预算127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62万元,占39.24%;项目支出776.88万元,占60.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8.50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40.4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支出。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8.5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3.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8.5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40.47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5万元,占3.95%、卫生健康支出34.18万元,占2.67%,住房保障支出1193.86万元,占93.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48.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33.4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0.7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42.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1151.6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1.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68.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数相同,为0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接待的管控,严肃公务接待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有增加。主要是拟按程序新购置住房公积金业务用车4辆和为保障本部门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8辆,商务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部门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宣传、贷款项目审查、贷款催收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01.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统筹安排238.5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业务用车8辆。2021年部门预算拟安排购置更新4辆车辆费用84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专项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情况和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指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目):指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目):指用于反映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积金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积金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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